本报讯(记者李超)为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质量,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日前,我市积极深化拓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方式从“评选制”转向“认领制”。
从今年7月起,我市各县(市)、区的“星级文明户”认领制相关工作全面启动。各县(市)、区可确定1个至2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可确定2个至5个示范村,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在今年年底前,相关工作要在县级以上文明村镇率先施行。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包括爱国爱集体、遵规守法、诚实守信、勤劳致富、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环保卫生、邻里和谐、家庭和睦、移风易俗、重教尚文、举止文明等。各村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具体名称、内容、标准和评比制度,发布倡议书,积极引导并组织农户认领、登记、签订星级文明户创建自评表、星级文明户创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