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
      

迁坟公告

因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项目建设需要,天山路(2019-16地块)项目、育种中心(2019-47地块)项目、新怡和(2019-46地块)项目、棚户区改造(2020-04地块)项目、丰树物流中心([2020-13地块]、[2020-15地块]、[2020-18地块])项目、伊犁河路(2019-39地块)项目涉及用地已被依法征收,现因项目建设需要凡在以上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坟主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到该项目被征地所属村委会签订迁坟协议并迁移坟墓。逾期不来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原阳县祝楼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