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明哲)6月17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该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是同一工地打工的工友。2019年9月2日上午,因工作量分配问题,程某某将李某某头部打伤,李某某入院治疗期间程某某负责陪护。2019年9月10日,因未能与李某某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程某某用剪刀朝李某某身体多个部位捅刺,其后企图用该剪刀自杀(未遂),李某某因大失血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程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袁荷刚作为审判长主持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引导双方围绕案件焦点进行辩论。许晓伟代表公诉机关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辩护人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合议庭合议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旨在进一步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庭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