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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 星期

耐心析理做工作案件执结皆欢喜


本报讯近日,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彭晓明通过耐心析理,促使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同时也将可预见的纠纷一并化解,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省了司法资源。

在该案中,红旗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河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某某、张某某房屋租赁费3979.22元,同时陈某某、张某某偿还河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押金500元。因被告河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偿还房屋租赁费,2020年4月21日,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彭晓明通过阅卷发现,该案件执行标的并不大,存在和解的可能,再加之在疫情期间,为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彭晓明主动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动员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化干戈为玉帛。但双方一路走来,历经调解、诉讼、上诉程序,早已势成水火,互不信任,不但不肯履行各自的义务,还均要求对方先履行判决义务。

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症结所在后,彭晓明从诚信的意义讲起,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从业之要。做人是否诚实守信,是一个人品德修养状况和人格高尚的表现,是能否赢得别人尊重和友善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双方既各自享有权利,又同时承担义务,就应当相互体谅,相互关照,不应因小事伤和气,更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一味“赌气”,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必将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

彭晓明实在的话语打动了双方当事人。5月14日,被执行人河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将3979.22元执行款全额交至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张某某手中,陈某某、张某某也将生效判决中的500元房屋押金交给河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禹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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