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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1日 星期

中共新乡市纪委新乡市监委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公开信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你们好!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经济生态的综合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今年1月1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始走上法治化轨道。新乡市委、市政府制定《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等制度规定,动员全市上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新乡今天的成就,凝聚着你们的辛勤汗水和无私奉献,新乡明天的辉煌,更需要你们的加倍努力。每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是营商环境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干净干事,在同企业交往中,既要做到“亲”商不挟私,守好底线、把好分寸,坦荡真诚与企业接触交往,重商、亲商、安商、助商,积极大胆用好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引导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又要做到“清”商主动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责,杜绝为官不为、懒政怠政、拒商远商的行为。特别是在审批、执法工作中,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法财产,坚决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在推动政策落实、护航营商环境上责无旁贷。我们将继续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勤勉尽责、锐意进取的鼓劲撑腰,与大家一起为优化营商环境而努力。

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电话:0373-12388

中共新乡市纪委新乡市监委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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