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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日 星期
提高政治站位 勇于责任担当
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王学胜在在建项目部与该项目管理人员、农民工代表座谈 吕达摄

我市外出务工人员达154.2万人,来新务工人员达15.6万人。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非常关注的民生问题。我市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人社部办公厅《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21号)精神,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彻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借鉴了相关地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开发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施以来,有力地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领导重视,形成合力,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当成政治任务来完成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批示。省、市主要领导也多次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强调,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广大农民工在春节前足额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回家过年,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欠保支工作,出台了《新乡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分工》(新政办〔2017〕48号),全面治理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成立了由副市长为组长,11个部门为成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同时,还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到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中去。采取“一个主动、二个重点、三个配合”的办法,实现今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总体目标。“一个主动”就是主动出击,利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网络先觉先知的作用,查处欠薪案件,由原来被动查处变主动查处。“二个重点”就是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为重点,认真排查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处置措施,做好应急预案。“三个配合”就是上级与下级之间相互配合、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行业与行业之间相互配合,达到资源共享、层层传导、共同治理的目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极研发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

为了落实好治欠保支的各项长效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人赴安徽省马鞍山、六安市进行实地考察,在借鉴他们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以网络化、信息化为支撑,以公开招录银行参与为着力点,按照“人社协调,阳光运行,银行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企业与银行自主选择代发工资”的总体思路,开发了新乡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落实“五项管理制度,一个监管账户,一个资金保障”,彻底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五项管理制度”即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考勤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劳务合同管理制度、黑名单管理制度。“一个监管账户”即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将工程承包合同总价5%的人工费单独计提,缴存至专用账户上。“一个资金保障”即落实银行代发工资,加强专用账户资金使用的监管是保障。

为了更好地推进监管平台的建设,我市前期先行在红旗区(诚城三英里)、牧野区(丽都水岸)等4个工地实地试运行,经测试,运行效果非常明显,能够有效管控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扎实推进,跟踪问效,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作用

我市2019年度在建项目共计278个,其中,市区110个、县区168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142个项目,参建农民工人数近5万余人。鉴此情况,2018年11月22日,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进会。并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全部到所在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政府工程或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要100%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非政府项目监管平台使用不低于90%。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落实负全责,每个县(市)、区还要指定一名监管平台联络人,负责填报“在建项目工地明细台账”,每个项目包干到户、责任到人。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落地生根,2018年12月26日,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行督导的通知》,并于2019年1月8日对全市各县(市)、区落实监管平台的情况进行了督导,确保了“三个下降、三个没有发生”。“三个下降”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办案件明显下降(2018年交办20起,2019年16起),投诉案件明显下降(2018年立案184起,2019年69起),欠薪金额明显下降(2018年为劳动者补发工资2560万元,2019年1562万元);“三个没有发生”即重大欠薪案件没有发生,群体性欠薪上访案件没有发生,恶性欠薪案件没有发生。

2019年以来共处理投诉拖欠工资案件69起,涉及农民工1141人,追回拖欠工资近1562万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5起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6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列入“黑名单”企业2家,有效地震慑了欠薪企业。我市没有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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