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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9日 星期

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讨论一起民事再审案件


本报讯日前,红旗区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红旗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红旗区法院院长于惠清主持会议,红旗区检察院检察长安新生列席会议。

红旗区检察院关于此案的检察建议书认为红旗区法院在一起民事借款纠纷案件中判决有误,原审判决生效后,出现新证据(死亡时间证明、户籍注销证明),认定事实发生变化。原审被告在所签字的借款合同时间前已经因病去世,因此借款合同签字时间和原审被告死亡时间出现矛盾,应当采信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审委会上,安新生与列席的办案检察官在认真听取承办法官汇报后,代表检察机关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红旗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在全面听取意见和充分讨论后,一致同意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对该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安新生说,列席审委会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审判监督、支持审判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法检两院加强联系沟通、强化监督协作的重要平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重要举措,红旗区检察院将以列席审委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红旗区法院沟通配合,减少因司法适用标准不统一、政策把握尺度差异而导致的认识分歧,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局面。

(高紫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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