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
  
本版新闻列表
 
新乡日报社旗下媒体: 新乡网 | 新乡日报 | 平原晚报
 
2020年3月28日 星期

关于新乡市昊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公告


新乡市昊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目前,已由新乡市公安局洪门分局于2019年11月8日立案侦查,为做好投资人报案及材料收集工作,按照处非工作流程,新乡市红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该案件涉及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案件办理及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

新乡市海马路2号(海马皮革有限公司)院内红旗区打击非法集资公安专案组。

二、需携带的材料

(一)借据(抵押凭证等)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二)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原

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三、登记工作时间

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登记范围

新乡市区在该案件进行集资参与的群众。

特此公告

红旗区公安专案组2020年3月24日


1997- © 版权所有:新乡报业传媒集团(新乡日报社) 运营服务:新乡网
咨询/投诉:0373-3046692 民生热线:3331100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