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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27日 星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台10条便民措施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岳进通讯员董广肖坤亮)“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再造,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梳理许可审批事项涉及的报审材料……”为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了10条便民措施。

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学习兄弟地市服务企业先进经验,部署服务企业事宜。深化“六查六解决”活动,做到该办的及时办,能办的马上办,难办的公开办。约谈待办项目进度缓慢负责人,让板子落地“快、狠、准”;坚持把服务项目建设情况作为每季度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年底评先挂钩。

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内部流转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将审批事项由原国土和规划多个科室办理整合为由一个业务科室主办,其他科室协办。不动产登记(土地)窗口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办理采矿许可证等22个审批事项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其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压缩为7个工作日。

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联合住建、园林、教育、人防、环保等部门,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内容,平面规划、建筑单体设计和管网综合规划方案实行同步审查,提高规划审查效率。

按照《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区域评估清单,确定实施区域评估的具体区域范围和具体事项,严密组织实施评估,共享、免费使用评估成果,减少项目落地时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节约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

重新梳理许可和审批事项涉及的报审材料,前阶段审查受理已提供的,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再提供。出让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不需建设单位申请和提交相关材料,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后通知建设单位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不再另行标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附宗地图作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不再另行标注建筑定位图;平面规划方案报审由2套方案减至1套方案,建筑方案由3套方案减至2套方案。

制定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各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并对外公布。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制度变更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制度,明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条件、标准、内容和方法,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对符合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棚改项目出具改造规划意见和控规指标,不涉及强制性指标变化的规划条件延期,不涉及建筑布局变化、强制性指标调整的平面规划优化方案,与原规委会审定建筑风格、色彩保持一致的建筑方案调整不再报局业务会研究,由业务科室依法直接办理。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完成自然资源现状、规划、管理及社会经济相关数据归集整合,建立“一张蓝图”数据共享平台,在保障和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通过对接大数据主管部门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资料共享。通过共享服务平台能够获取的数据,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另行提供。

推行承诺制和“容缺办理”机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及事项清单,可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承诺和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其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容缺办理”的审批事项,先行出具预审意见。出让类建设项目,未取得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文件,可先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该局将监管范围的市场主体和项目、行为等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名录库,确保不遗漏。进一步规范行政监管检查行为,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随机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创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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