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如果你捡到一部手机,想据为己有,其实你已经违法了,但如果你不想归还,还想利用手机上的支付功能非法获取别人的金钱,那么你就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近日,原阳县一男子因为捡了一部手机,心生邪念,把自己推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1月12日,原阳县官厂乡的陈某到原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称自己的手机丢了,并且发现微信内的9558元钱也被人转走了。经了解,1月3日上午7时许,陈某到村外晨跑,8时许回到家发现手机不见了,想想可能是跑步时不小心掉在路上了,于是就沿路寻找,可反复几次都没有找到,拨打手机也提示无法接通。另外,他发现自己的微信也登陆不上了。又过了几天,陈某给微信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微信号已被注销,微信里的9000余元也被人转走了。
接警后,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肖广建带领民警王世豪、孙晓东立即展开侦查。通过综合研判分析和多方搜集证据,民警最终锁定官厂乡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带至刑警大队。娄某供述,2月3日8时许,娄某去官厂街里买东西,在路上捡到了一部黑色手机,见周围没人就把手机关机装到了兜里。回到家后,娄某将手机卡拔出开了机,却发现手机有锁屏密码,就开始破解,没想到手机密码设置特别简单,娄某试了3次就打开了手机。娄某又打开手机里的微信,发现微信零钱包里有9000余元,他用捡来的这部手机扫码支付100元,竟然支付成功了,支付密码用的是之前的锁屏密码。于是,他又接连用同样的方法将9000余元全部转出,最后注销了微信。据娄某说,他每月也有4000多元的收入,一开始查看微信的本意也仅仅是看自己是否认识失主,但看到微信里的钱后起了贪念。目前,娄某已将9000多元全数退还了陈某,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不会因为退还对方的损失而消除违法行为,他仍将面临严厉的刑罚。
警方提醒: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尤其保护好手机里绑定的各类电子账户。另外,发现手机遗失要第一时间对手机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绑定的银行卡等进行挂失或冻结。同时,捡到手机者不要贪小便宜,及时将手机交还失主,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行为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擅自使用他人手机,利用知晓的微信支付密码,通过微信转账支付非法占有他人财务的,即可构成盗窃罪。
(侯金琨张书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