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您保护好自身及家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出现交叉感染,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均已开通网上年报方式,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gsxt.haaic.gov.cn)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公示。
特别提醒:2019年度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到12月31日,请按时年报,守护信用,莫让疫情影响年报。衷心感谢各界对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