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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 星期
新乡县纪委监委
强监督让爱心捐赠阳光透明


本报讯“捐赠款物及时拨付发放下去了吧?公示了吗?”新乡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每次到县红十字会,都要问这个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乡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县红十字会疫情专项募捐款物管理作为督导工作重点,精准有效地开展监督。

早在疫情防控工作之初,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兴胜就督促县红十字会针对捐赠款物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新乡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办法》,为捐赠款物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从县红十字会接受款物的第一天起,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即与县卫健委相关人员一起开展联合督查,认真核对款物登记台账,对照清单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数目准确、存放安全。同时,要求县红十字会对捐赠款物情况实行“一天一公示”,通过县政府网站、展板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确保及时、准确、到位。并建立微信联动机制,要求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每天将工作情况用微信上报,以便实时掌握动态信息。

截至3月1日,新乡县红十字会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586.550273万元,已向全县拨付防控专项资金536.205万元;接受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等物资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共发布《新乡县红十字会新冠肺炎防控社会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公告》20期,保证捐赠款物的接收、保管、运输和使用各环节流程规范有序、阳光透明。

(余晓建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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