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明杰通讯员程鹏文)为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配合上级落实好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我市防控工作依法、有序、有效进行,近日,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组织精干力量编写了《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指引》(以下简称《法律指引》),目前《法律指引》已编制完成,即将向社会发放。
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最重要的生命健康。《法律指引》从我国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法律依据、防治方面的问题、因隔离、治疗等引起的劳动法方面的问题、政府职责方面的规定、疫情防控中社会单位和个人责任等8个方面81条法律法规,主要明确了社会单位与个人在防控中的责权利以及单位和个人配合防控、及时报告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并对编造传播疫情虚假信息、拒不服从政府防控决定、故意或者过失传播新冠病毒等7种行为的行政与刑事法律责任予以明确,为我市政府部门和公民依法履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同时,为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企业等社会主体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指引》不仅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政府的法定职责权限,而且对疫情防控期间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相关执法活动进行指引。
打赢这场防疫之战,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因此,《法律指引》对市民、企业等社会力量配合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义务进行了明确,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传播疫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药品,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虚假广告,非法经营,妨害公务等可能出现并且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宣传指引,希望市民朋友积极主动配合政府有序、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