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太感谢供电公司了,能为我们减免近3万元基本电费,真是雪中送炭!”2月25日,辉县市顺新复合肥厂老板刘自翔逢人便夸供电员工的热心服务。
原来,辉县市供电公司百泉供电所客户经理徐占强在为客户送达电费结算清单时,发现辉县市顺新复合肥厂在没有用电的情况下产生了2.96万元基本电费。按照当前电价政策,客户可以将暂停用电的起始日期追溯到2月1日,如能及时补办用电暂停手续,就能为客户减免所有基本电费。于是,徐占强立即和营销部电费核算专工取得联系,加急为客户办理了用电暂停手续,所需资料先以照片形式通过微信上传,在疫情结束后再补交书面材料。
2月份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推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支持性电价政策,对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取消“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和“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规定。为了让各类企业享受这项政策优惠,真正减轻企业负担,辉县市供电公司想客户所想,一方面安排供电所客户经理主动联系企业了解生产情况和开工、复工计划,对2月1日以来确未生产的,暂停用电申报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指导企业合理选择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及时暂停变压器。另一方面积极推出“网上办电不见面”快捷服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和“先办理、后补材料”等措施,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加快企业暂停用电业务办理。截至目前,该公司积极为58家大工业企业办理了用电暂停、续停业务,为企业减免基本电费20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杜清国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