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9日新乡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班新铧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 扬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龚林砚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长虹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