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超)文明城市创建永无止境。12月24日,市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召开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及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部署会,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19年以来,市城管部门对城区楼顶、楼体的户外广告进行了拆除,但是,我市城市管理仍存在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水平不高、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是实现城市治理结构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把责任区制度纳入法治化城市治理框架,实现城市管理全面法治化刻不容缓。
2020年,我市将在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实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涉及道路、支路、街巷及两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广场游园、商户门店,城区水系、河渠、桥梁、铁路、地下通道,城区停车场、汽车站、火车站、储备土地、各类工地、社区庭院等场所。
据悉,我市将分5个阶段逐步落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预计到2020年4月,我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责任区确定和告知及根据责任区进行执法进行指导,并纳入城市管理考评。
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责任主体的确定和界定、告知、履行,是维持法定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我市将全力推进责任区制度落实,认真履行好城市管理监管责任,强力推动执法重心下沉,加强协调联动,力争做到“街巷吹哨,部门报到”的城市管理效果,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