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司法局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的主题要求和新乡建设大局,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做为服务基层农村、社区的重要抓手,以律师为主力军,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律师事务所承包乡镇、街道办所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模式,力争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11月底,全市共选配682名法律服务人员(包括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等)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其中专业律师顾问622名,占比达到90.2%,比省司法厅要求高出30.2个百分点。全市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3570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3744件,开展法制讲座场数2206次,参与矛盾调解纠纷2444件,参与诉讼活动1550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4183次,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755条,为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便民服务。
加强调查研究出台指导文件
通过对基层调研摸底掌握数据的分析研判,结合我市实际,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于8月19日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办法》,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职责划分、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5个方面拟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律师事务所承包乡镇、街道办所辖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模式,律师法律顾问占比不低于80%,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的工作目标,督导各县(市)、区政府、政法委、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贯彻落实。
明确服务内容制定目标任务
村居法律顾问为村民、居民和村居委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接受群众来访来电,免费为村民、居民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村民、居民起草的法律文书进行指导把关,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做人民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使群众不出村居即可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
对各县(市)、区推进村居法律顾
问工作提出具体目标任务。10月10日前,完成“四个一”,即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建立一套工作制度、固定一间办公场所、签订一份服务合同;11月10日前完成“三个到位”,即法律顾问对接到位、“法律明白人”选配到位、法治宣讲落实到位。
坚持示范引领带动整体推进
根据各县(市)、区工作开展实际,优先选择卫辉市唐庄镇为示范点,组织各县(市)、区委政法委分管综治副书记、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律师科科长、市律师协会领导,于9月5日在卫辉市唐庄镇召开新乡市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会上介绍了唐庄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活儿有专人干、事有专人管”,“明白人”在村工作,“法律顾问”与村里“线上有联系、经常有见面、定期有讲座”的法律服务模式,为全市乡村两级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树立了标杆。
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主体作用。采取进村入户等
方式,充分运用广播、微信等进行宣传,积极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人员职责、服务范围等进行广泛宣传,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逐步形成。同时,积极发挥市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和引领作用,协会会长、党员律师主动担任偏远、贫困村居的法律顾问,进一步激发了全市广大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
强化责任监督确保工作实效
针对各责任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情况,市司法局建立月小结、月通报的动态跟踪问效制度,通过提出工作目标、部署工作任务、收集阶段小结、通报进展情况的方式,督导重点目标分阶段落实。把县(市)、区司法局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村居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街道办、村居推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县乡两级综治和平安建设、“星级党支部”创建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