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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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 星期

发挥诉讼主导作用确保扫黑除恶精准有力


按照原阳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原阳县检察院迅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黑恶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8年5月7日,该院党组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涉黑涉恶犯罪检察组,集中行使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专业化、一体化办理黑恶犯罪案件。该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根据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有力深挖严惩黑恶势力。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黑案件1件27人,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13件48人,分别是以李某为首的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等罪案件,以张某为首的7人放高利贷、暴力催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吴某为首的8人强揽工程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在专项斗争开始前公安机关办理的以李某、洪某等人为首的33人系列租车诈骗、抢劫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目前,以李某为首的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等罪案件和以李某、洪某等人为首的33人租车诈骗、抢劫系列案件均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其中33人租车诈骗、抢劫系列案件中的28人已经被法院判刑。

2016年以来,原阳县发生系列租车诈骗案件,被害人遍布全国多地,原阳县被公安部列为此类案件重点区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该院根据扫黑除恶形式要求,将该类案件同扫黑除恶斗争联系起来,将此类人员列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目前,该院共分11批向法院起诉33名该类案件成员,已收到28人判决书,均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或者团伙成员

以李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3年以来,在原阳县及周边区域组织放高利贷、暴力催债,并插手其他纠纷、逼迫他人参与赌博,导致多人妻离子散、无家可归、外债累累,严重影响被害人及其家人、邻居的正常生活,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本案移送审査起诉后,该院涉黑涉恶犯罪检察组迅速阅卷,市检察院指派专人跟进案件,发现问题及时让公安局补查取证,发现线索及时移交。目前,向原阳县监察委移交线索7起,向原阳县司法局下达检察建议1份。向原阳县监察委移交的其中1起线索,所牵涉的1名公安人员因犯受贿罪已被判刑一年,向原阳县司法局下达的1份司法建议,已收到该局的回复。

2019年3月12日,该院将此案件向原阳县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共计27人,其中,李某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目前,该案件正在等待开庭。

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放高利贷滋生系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介绍卖淫等案件,属于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恶势力。为插手本村的清淤工程,纠集多名村民采取围堵某水务公司大门、拉条幅、挖路、堵路等方式影响该公司正常办公,属于强揽工程的恶势力。此外,该院涉黑涉恶犯罪检察组在办理王某非法拘禁一案时,发现王某等人可能属于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该院建议原阳县公安局将该案件从派出所移交公安局办理,目前,该案件正在查办中。

二、加强沟通协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沟

通协调,强化部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原阳县检察院坚持与公安局、法院、纪委监委、司法局等单位密切沟通联系,形成了各单位共同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

该院加强与公安局、法院的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协商机制,不定期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就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查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遇到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和定案标准,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确保打击拳头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加强与司法局的沟通协调。该院在办理李某等人涉黑案件时,发现河南未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邢某系本案的证人,但同时担任着李某的辩护律师,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与县司法局沟通,并于2018年9月7日向原阳县司法局送

达检察建议,2018年9月28日原阳县司法局书面回复:责令该律师所在事务所限期整改,涉案律师与相关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

三、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原阳县检察院除依法履行好黑恶案件的办理工作外,积极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专门汇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印制600份宣传手册进行发放(如图),并与扶贫工作相结合,通过该院的包村干部将宣传手册发至所包村庄干部群众手中,到人流量大的广场、街道宣传多次,给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知识,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官方微信,及时宣传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成效,坚定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鸣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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