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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 星期

省“三散”污染治理第五专项督察组交办案件


(第十批、第十一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

一、卫滨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90004反映情况:卫滨区平原镇八里铺村东南有家生产浴室产品的企业,门朝南,无任何手续,噪声、粉尘较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场院位于八里铺村委会东侧路向北走50米路西,是一家卫浴组装作坊,该作坊主要为人工组装卫浴和包装工作,平原镇与八里铺村“两委”干部已对该作坊排查,要求该作坊责任人将场院内设备清空,并停止一切组装工作,现已将场院内的机器设备清理干净。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处罚和问责情况。该案件已结案,我区已责成平原镇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卫滨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90009反映情况:卫滨区平原镇人民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往西走元庄村路口的中新物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院内有个洗砂厂,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工作人员贴上封条后,第二天沙厂的人就把封条给撕掉了,企业老板叫李常勇。

调查核实情况:该洗砂厂位于人民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向西卫滨区平原镇元庄村中新环保有限公司院内,平原镇排查企业时发现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于11月12日对其配电柜和电机进行了查封,并采取断电措施。12月8日,在回头看时,发现该洗砂厂负责人私自将封条撕毁,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联合铁西公安分局对该洗砂厂负责人周超祖处以五日行政拘留。李长勇为元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经平原镇纪委调查,李长勇与该洗砂厂没有任何关系,未参与洗砂厂任何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卫滨分局已对该洗砂厂进行了原地查封和断电措施,铁西公安分局对负责人撕毁封条的行为处以5日行政拘留。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处罚和问责情况。该案件已结案,我区已责成平原镇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新乡县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110001反映情况:1.古固寨派出所向东50米路东原来是家木板厂,现在里面在破碎塑料,一直没被取缔;2.李文臣出租的大棚是粉碎塑料“脏乱差”三无企业,以前被取缔过,现在每天晚上还生产,白天关门;3.古固寨工业路口李发明加油站后边有一家洗砂厂,属“散乱污”企业,现在已经生产了半年,污染环境,疑似有地方保护。

调查核实情况:此件与第4批X410700000000201911290003 号、第9批X410700000000201912040001   号  、X410700000000201912040002号、第11批X410700000000201912060001号案件反映为同一问题,该案件已于今年12月3日在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2月5日在《新乡日报》公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1.我县将加大对以上问题的整改力度,严防死灰复燃;2.我县将严格按照“三散”治理要求,做好“三散”治理工作,实行动态清零行动,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有序全力开展相关排查工作。

四、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90006反映情况:凤泉区大块镇小块村种植1000多亩苗圃树木,举报辉县市孟庄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水由于排量过大经过民生渠流入苗圃地,毁坏160亩树木。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辉县市孟庄镇便民服务中心孟庄镇5万m/d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排水去向通过辉县市发改委立项并经具有资质单位

评估和设计,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政府规划。该企业安装有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今年日均排水量为2.4万m,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不存在排量过大的问题。反映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致使其苗圃林木死亡的问题,缺乏直接证据,没有证据显示其苗木死亡与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有直接联系,建议该公司邀请林业专家对林木死亡原因进行鉴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赔偿问题。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调查组要求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提高运行能力,确保出水稳定达标。

五、长垣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08*反映情况:长垣市南浦区高店村20多个小铸造厂死灰复燃,正在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我市组织排查,南蒲区高店村有铸造企业15家,有环评手续3家,无环评手续已取缔12家。其中,有环评手续铸造企业3家,分别为长垣县亿铸起重机械有限公司、长垣县润丰起重有限公司、长垣县宏火起重配件有限公司,以上3家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电炉、造型机等,企业有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及环保治理设施,目前均停产进行深度治理中;无环评手续铸造企业共12家,分别为高军胜、高随祥、侯建亮、侯建会、侯进昌、侯旭光、侯永胜、侯占山、侯兆云、王美莲、宋元超、张凡铸造厂,均早已被当地政府检查发现后当场取缔,经现场检查均无生产设备。综合以上调查,反映有多家铸造企业情况属实,反映死灰复燃、正在生产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下一步,长垣市将进一步加大合规铸造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督促加快深度治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强化督查检查,严防已取缔铸造厂死灰复燃。

六、长垣市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090001*反映情况:长垣市孟岗镇北陈村大队李占村浴池烧散煤、排污水,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举报反映的李占村浴池实为长垣市清香浴池,位于孟岗镇李占村,该村属于孟岗镇北陈村自然村。经新乡市帮扶调研组和我市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洗浴用水为电加热,未发现该浴池使用散煤现象,产生洗浴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排放,经检测显示污水达标排放。同时,经对周边认真排查,发现在该浴池隔壁有一家长垣市孟岗镇洁净型煤配送中心,按照上级要求不再经营,现剩余10余块洁净型煤待上级回收处置。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目前已办结,下一步,长垣市将加大对浴池的环境监管和洁净型煤整治力度,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切实减少污染排放。

七、长垣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06*反映情况:长垣市南浦区位庄村中土搅拌站用国三车运输混凝土到卫华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浦西区高速路口东),其中一辆车牌号为豫GC0017。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反映的中土搅拌站实为河南省中土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南蒲区枣科村东,法定代表人为王宗现,公司办有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手续。反映涉及的卫华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实际为省重点项目卫华智能产业园项目,中土公司为卫华智能产业园建材供应商,经环境攻坚办批准,管控期间可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核实,该公司豫GC0017混凝土运输车为国三标准车辆,且有运输行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针对企业存

在问题,长垣市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该企业对豫GC0017混凝土运输车辆封停,严格落实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的要求。目前,企业已对举报反映该国三车封停。

八、长垣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70003*反映情况:长垣市常村镇同悦社区北50米,长鸿商砼扬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反映的长鸿商砼实际为长垣市长鸿商砼有限公司,厂址位于长垣市常村镇苇陈路东侧,主要生产混凝土,公司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机、计量装置、搅拌罐车、泵车等,新乡市现场帮扶组和我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内物料堆放、生产设备等按照环保要求在密闭车间内,在生产车间安装有脉冲除尘器,料库、上料仓等安装有喷淋设施,厂区安装TPS监控,出入口建设车辆冲洗装置,经调阅今年检测报告,结果显示粉尘排放达标。该公司为民生工程供应商,管控期间可以生产,但因运输量较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下一步,要求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加大厂区内洒水保湿频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查处。同时,督促常村镇政府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扬尘产生。

九、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03反映情况:高新区纺织路万兴菜市场南有两家汽车修理厂,夜晚8时后有刺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反映的新乡市高新区纺织路万兴菜市场南有两家汽车修理厂,夜晚8点后有刺鼻气味的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经查,高新区启航维修站位于市场东南角,该店主要以汽车维修为主,无喷漆工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喷漆设备及工具,在店内东侧杂物间存放废旧零部件及更换的废旧轮胎,未及时清理,周边有少量异味。高新区车饰界装饰中心位于市场西南角,该店主要提供车辆装饰及洗车服务,无维修及喷漆工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有环境违法行为。鉴于以上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已对启航汽修站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其定期清理存放的废旧物品,保持好厂区卫生,防止废品因存放较多较乱产生异味,造成扰民。

十、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18反映情况:高新区柳青路与振中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北景苑小区北门有个卖水果蔬菜的商贩,每天音响声音太大,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反映的高新区柳青路与振中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北景苑小区北门有个卖水果蔬菜的商贩,每天音响声音太大,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今年12月11日接到交办案件后,高新区综合监管和执法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水果蔬菜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位于振中街与柳青路交叉口警苑小区南门西侧,名为拥军绿营超市。主要以售卖蔬菜为主,为招揽顾客,该店在门口放置了一个手持音响,用于播报蔬菜价格。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为防止再次造成噪声扰民,执法人员已对该店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可以采用海报或黑板形式告知路人蔬菜价格,严禁在小区或住宅附近使用音响设备。

十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070004

反映情况:举报者称,2018年11月份以来,辉县市西平罗乡东沙岗村有3家机制砂场在没有任何环评手续批复的情况下疯狂施工,该建设项目也没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西平罗乡党委书记郎广彬和辉县市政府个别领导也参与该违建项目中,顶风作案。同时,今年10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对该违建项目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但辉县市政府个别领导和郎广彬充当保护伞,并未对违法者产生影响,至今未停工,影响极其恶劣。举报者还附加了辉县市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采砂的通告》【2018】7号文件的复印件。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1.辉县市管桩机制砂有限公司目前建设进度为70%,不具备生产能力,且市生态环境局已于今年10月14日对其违规建设行为进行了处罚(《新环罚决字〔2019〕第234号》);辉县市利民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有限公司目前建设进度为30%,市生态环境局也于今年9月16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新环罚决字〔2019〕第217号》)。处罚后至今,两家公司依照处罚决定停止建设施工,举报件中所说的“至今未停工”情况不属实。

2.辉县市管桩机制砂有限公司和辉县市利民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有限公司均有国土资源局办理的临时用地使用证和企业项目投资备案证明,举报件中说的“无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情况不属实。

3.今年12月9日下午,调查组到西平罗乡东沙岗村村北实地调查,经调查未发现有建设施工和生产迹象,对现场两个厂区看管人员进行询问后,了解到因手续不齐,两家公司自处罚实施至今均处于停工状态。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十二、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04反映情况:新乡县新政府对面每天晚上10时到早上6时施工,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新乡县新政府对面每天晚上10时到早上6时施工,实为民安平和府小区建筑施工工地,该项目位于新乡经济开发区平和街南段路东,项目设计建设21栋住宅及商业楼,该项目由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目前正在主体施工8栋。该施工工地在重污染天气橙色管控前存在夜间施工行为,但该施工工地已在住建部门申请夜间施工环保局备案并对公众张贴公告。今年12月9日晚,我局执法人员对民安平和府小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工地夜间未施工,现场无噪声。

是否属实:情况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1.如需夜间连续施工,要求该工地向相关部门审批,并向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对公众张贴公告进行告知后方可施工;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避免噪声扰民。

十三、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100010反映情况:新乡县新政府对面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大,严重影响附近阳光新城业主正常休息,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新乡县新政府对面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实为民安平和府小区建筑施工工地,该项目位于新乡经济开发区平和街南段路东,项目设计建设21栋住宅及商业楼,该项目由河南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目前正在主体施工8栋。该施工工地在重污染天气橙色管控前存在夜间施工行为,但该施工工地已在住建部门申请夜间施工环保局备案并对公众张贴公告。今年12月11日晚,我局执法人员对

民安平和府小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施工工地夜间未施工,现场无噪声。

是否属实:情况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1.如需夜间连续施工,要求该工地向相关部门审批,并向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对公众张贴公告进行告知后方可施工;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避免噪声扰民。

十四、红旗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17反映情况:红旗区洪门镇新乡医学院三附院高压氧仓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施工,施工工地无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工地位于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华兰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院内,该施工工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左右。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工地未施工,现场黄土覆盖完善,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经调查,该项目于今年9月开始施工,并于11月13日停工,管控期间未施工。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工地负责人,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禁止施工。另,因该工地施工面积小于300平方米,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五、获嘉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09反映情况:获嘉县城关镇新一中东侧有一工地,每天24小时施工,噪声大。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获嘉县城关镇新一中东侧工地是新乡市天合聚成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天合·世熙府”项目,该项目位于获嘉县振兴路与北干道交叉口西北角。共规划建设16栋住宅楼,建筑朝向均为南北向,临北干道、振兴路、和平路,为商业用房。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经查,北侧售楼部因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已停工,该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古墓群和坟地,且古墓群已上报省、市文物局,待省文物考古工作组进一步考古发掘,发掘完成后才能进一步全面施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已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落实到位:1.施工现场四周已封闭围挡100%。2.围挡喷淋100%湿作业。3.考古发掘的裸露黄土100%覆盖。

十六、获嘉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10反映情况:获嘉县位庄乡西环立交桥下有两家木材加工厂,粉尘较大、污染严重,无任何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证,群众举报属实。群众举报的两家木材厂分别是获嘉县森源木业有限公司和获嘉县宜成木业,位于获嘉县西环立交桥西侧,有工商营业执照。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位庄乡政府联合县环保局对两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1.获嘉县森源木业有限公司已于12月2日自行将带锯拆除到位,并将该厂房改为木材堆放点;2.联合执法组于12月9日对获嘉县宜成木业设备进行了拆除,部分固定式设备由县环保局进行了查封。位庄乡政府纪委已按照网格化管理体系对徐庄村网格员、村委会主任徐运松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十七、延津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80012反映情况:延津县马庄乡班枣村商业街王志军加工花生米,常年剥花生壳,粉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今年12月9日,马庄乡政府对该花生剥壳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现场对该剥壳点采取了断电措施,要求该剥壳点12月12日前对漏尘

破损的部位进行彻底修缮密封,减少扬尘排放。目前已整改到位。

是否属实:属实十八、新乡县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100004反映情况:1.古固寨镇工业路口李发明加油站后边有一家洗砂厂,属“散乱污”企业,现在已经生产了半年,污染环境,疑似有地方保护。

2.古固寨镇古中街村支部副书记李文奇在起重设备厂南墙边出租的大棚也是粉碎塑料“脏乱差”三无企业,以前被取缔过,现在每天仍在生产;

3.李文臣出租的大棚是粉碎塑料“脏乱差”三无企业,以前被取缔过现在每天晚上生产,白天关门;

4.古固寨镇派出所向东50米路东原来是家木板厂,现里面在粉碎塑料,属“散乱污”企业,没人监管,也没被取缔;

5.古固寨镇平安驾校院内也被取缔过,但现在还在生产(平安驾校院内具体什么企业举报者没表述清楚)。

调查情况:1.关于“古固寨镇工业路口李发明加油站后边有一家洗砂厂,属“散乱污”企业,现在已经生产了半年,污染环境,疑似有地方保护”的问题,经查,该企业位于古固寨镇北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域内,今年12月11日经现场调查,设备已拆除,物料清运完毕,按照“两断三清”关闭到位。

2.关于“古固寨镇古中街村支部副书记李文奇在起重设备厂南墙边出租的大棚也是粉碎塑料“脏乱差”三无企业,以前被取缔过,现在每天仍在生产”的问题,经查,该企业位于古固寨镇起重设备厂南侧,企业负责人为邢金宾,主要从事塑料粉碎。今年5月,新乡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新环指督【2019】46号文下达关闭通知,要求古固寨镇政府关闭到位。12月11日现场调查时,该厂内无任何塑料粉碎设备以及塑料物品,该场地已按照“两断三清”取缔到位。

3.关于“李文臣出租的大棚是粉碎塑料‘脏乱差’三无企业,以前被取缔过,现在每天晚上还生产,白天关门”的问题,经查,该企业位于古固寨镇工业路中段路西,企业法人为赵发旺,今年5月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92410721MA46TRP428。经营范围是再生物质回收销售。今年12月11日现场检查时,大棚内存有部分黑色绕线圈废料,未发现粉碎塑料,也未发现有污水直排厂区现象。

4.关于“古固寨镇派出所向东50米路东原来是家木板厂,现里面在粉碎塑料,属‘散乱污’企业,没人监管,也没被取缔”的问题,经查,该加工点位于古固寨镇派出所东路北,场地出租方为程庭利。厂区内有部分废旧塑料,未发现有生产设备,无动力电,没有任何手续。古固寨镇政府于今年11月30日下达取缔关闭通知书。12月11日现场调查时,该塑料加工点已按照“两断三清”取缔到位。

5.关于“古固寨镇平安驾校院内也是取缔过了,现在还在生产(平安驾校院内具体什么企业举报者没表述清楚)”的问题。该举报件位于平安驾校院内,从事塑料粉碎,负责人为陈鹏,2018年5月已按照新环指(2018)43号督办通知“两断三清”彻底关闭到位。今年12月11日,经现场调查,现原址新建一彩板房,厂房内未发现任何生产设备,无违法违规企业。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我县将加大对以上问题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三散”治理要求,做好“三散”治理工作,动态清零行动,发现一起取缔一起,有序全力开展相关排查工作,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继续科学、有序全力开展相关排查工作,充分发挥网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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