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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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

省“三散”污染治理第五专项督察组交办案件
(第六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批)

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40001反映情况:辉县市吴村镇杭庄村南河夜间有人偷挖沙。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与今年11月12日吴村镇河长制办公室接到的辉县市河长制办公室交办问题《关于河南省河湖举报调查任务单》重复。当时举报内容为:吴村镇杭庄村南河河道里有人挖地、大量偷挖偷卖砂石。吴村镇政府经过现场调查,发现杭庄村南河河道有机械作业的痕迹,存在私自挖沙现象,立即采取措施对私挖区域进行了整治恢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我单位将严格要求各级河长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理力度,保证持续以高压态势打击河道违法采砂行为,保护好河道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维护河道正常秩序。

二、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30007反映情况:辉县市常村镇卫柿线山水水泥厂对面沟里铲车、钩机、重型装载车特别多,扬尘特别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今年12月4日,调查组现场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山沟位置未发现铲车、钩机、重型装载车等车辆及设备,未发现施工场面和痕迹,但与该山沟位置紧邻的辉县市大千建材有限公司堆料场内物料未全部覆盖到位,造成了扬尘污染。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针对此问题,调查组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对堆料场物料全部覆盖到位,并采取洒水保洁措施,避免扬尘污染。截至目前,辉县市大千建材有限公司堆料场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平原示范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20011反映情况:平原示范区龙源社区王村村西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到王晓明宅基地里。

调查核实情况:王晓明为王村村民,王晓明一家现已搬迁到龙源社区居住。王晓明以前居住的老房屋已被拆除,除老房屋拆除后自然堆放在宅基地上的建筑垃圾外,宅基地上还堆放有一些来源不明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接办问题当日,我区龙源办事处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对村民王晓明宅基地里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截至12月4日上午,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

四、平原示范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40006反映情况:原阳县韩董庄乡车庄村大堤北边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影响居民出行。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原阳县韩董庄乡车庄村实际为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车庄村。韩董庄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车庄村北(黄河大堤北侧)堆放有一些来源不明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接办问题当

日,韩董庄镇工作人员随即对黄河大堤北侧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截至12月5日中午,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

五、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40011反映情况:辉县市峪河镇姬庄村村口有一个彩瓦房,晚上偷偷生产,扬尘较大,举报人称峪河镇环保所认定该处为一家“散乱污”企业对其断电,但一个月后又继续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今年12月1日,峪河镇政府在排查“散乱污”企业时,发现该玉米芯粉碎加工点未办理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峪河镇政府立即对该玉米芯粉碎加工点下达拆除通知书,责令该加工点7日内按照“两段三清”标准取缔到位。12月4日,调查组对该玉米芯粉碎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该加工点正在进行拆除,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造成一定扬尘污染。针对此问题,调查组责令该加工点采取洒水保湿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截至目前,该加工点已关闭取缔到位,杜绝了污染隐患。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辉县市峪河镇政府已对峪河镇姬庄村网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六、延津县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010002★反映情况:举报延津县东屯镇有4家铸造厂无任何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

调查核实情况:接到转办件后,延津县东屯镇政府于今年12月2日上午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经过对辖区内铸造企业逐家排查,共排查9家铸造企业,其中,办理环保手续的7家,未办理环保手续的2家。这2家未办理环保手续的铸造企业为:东屯镇东屯村闫景华铸造厂和新乡市东钢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问责情况:延津县东屯镇政府已对东屯镇东屯村闫景华铸造厂和新乡市东钢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负责人王国磊下达《拆除通知书》,责令在12月12日前将生产设备拆除完毕并清运出去,目前正在拆除中。

问责情况:无

七、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050011反映情况:新乡县古固寨镇南辛庄村村西头有7家破碎花生壳的场地,扬尘严重,特别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7家花生剥壳加工点中6家已按照河南省农业厅、财政厅等部门下达的关于花生剥壳作业场地封闭、增加储存设备的要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取得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表。今年12月6日现场检查时,6家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待恢复生产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发现未达标,将依法依规处理。第7家花生剥壳加工点因场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目前停电停产歇业,待整改完成办理相关手续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生产。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文,推

进花生机收扬尘治理,明确要求今年秋收期间花生剥壳加工必须在室内进行,禁止露天作业。加大对花生剥壳的监管力度,花生剥壳必须对进出料口进行密闭,安装除尘设备,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我们将继续科学、有序全力开展相关排查工作,充分发挥网格作用。

八、延津县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030002★反映情况:重复举报延津县东屯镇有四家铸造厂无任何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管控期间也不停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情况属实,该件为重复件(X410700000000201912010002★)。接到转办件后,延津县东屯镇政府于今年12月2日上午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经对辖区内铸造企业逐家排查,共排查9家铸造企业,其中办理环保手续有7家,未办理环保手续2家。这2家未办理环保手续的铸造企业为:东屯镇东屯村闫景华铸造厂和新乡市东钢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今年11月15日至今,延津县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这7家有环保手续的企业管控要求为停产,通过从延津县电力公司调取12月份这7家公司用电量报表,从用电量看,未发现这7家铸造企业有违反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违法生产的情况。经现场检查,这7家铸造企业都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目前正在进行深度治理。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问责情况:延津县东屯镇政府已对东屯镇东屯村闫景华铸造厂和新乡市东钢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负责人王国磊下达《拆除通知书》,责令在12月12日前将生产设备拆除完毕并清运出去,目前正在拆除中。

问责情况:无

九、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50007反映情况:辉县市城关镇铁南街道路面损坏,扬尘严重,下水道不通。

调查核实情况:今年12月6日,调查组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此路原为辉县市小铁路路轨所在地,铁路停运后对其进行硬化,作为街道供行人通行,因保湿保洁不到位,目前该街道有扬尘现象存在,但未见下水道堵塞情况。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接到通知后,辉县市城关镇政府和城管局进行整改,辉县市城管局下一步将对铁南街道进行清扫作业,避免扬尘现象,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

十、长垣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40007*反映情况:长垣市石头庄村敬老院西有一家水泥制品厂,物料露天堆放,无任何手续,在该水泥制品厂西边有两家水泥、沙子销售点,物料露天堆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反映的石头庄村敬老院西有一家水泥制品厂早在2017年就已不再生产,负责人已联系不上。同时,经核实,对反映的水泥销售点和沙子销售点现场检查时,该料场和沙场物料均已覆盖。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目前已办结。下一步,长垣市将进一步加大对

“三散”污染治理力度,督促各经销点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减少散尘排放。

十一、长垣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40018*反映情况:长垣市佘家镇西黄村村北有一家铸造厂,无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老板姓黄,在长垣市公安局工作,以前向长垣市环保局举报过,后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该件为重复件(X410700000000201912010001)。举报反映的实际为长垣恒腾起重配件加工厂,位于佘家镇武找寨村北。该厂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和环保设施齐全,污染物经第三方检测达标排放。经长垣市纪检监察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调查,没有发现公安局工作人员参与该厂经营情况,长垣市生态环境分局也未接到过此类情况举报。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目前,案件已办结。长垣市将进一步加大对长垣恒腾起重配件加工厂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依法合规生产经营。

十二、长垣市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010001反映情况:举报长垣市有多家企业存在污染环境现象,据统计共有37家企业(无详细地址),具体有:新乡市宇航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院内、大车村食品厂院内、矿发公司院内、余家乡黄招站、老发大厂胡同里、脑里宏远公司院内、魏庄永强起重公司院内、南浦高店村15家、付站村西头1家、南浦邵站村西头1家、孟岗乡尚小占村东南1家、魏庄董寨村3家、南浦雨淋头村1家、圣华公司对面1家、华翔公司对面1家、长垣浦西区侯屯1家、卢岗工业园区4家、纽科伦东边路北1家。个别无环评手续、环保设施的黑铸造厂仍在生产,污染环境。特别举报当地政府充当保护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反映问题属实。经查,举报反映铸造企业环评审批验收齐全的共有15家,企业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及环保治理设施齐全。无环评手续铸造企业的共25家,均于被当地政府日常检查发现后当场取缔,接到转办件后,经现场检查均无生产设备。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下一步,长垣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合规铸造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强化督查检查,严防已取缔铸造厂死灰复燃。

十三、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30011★反映情况:新乡县古固寨镇东张庄村村南头有个彩钢瓦房里面堆积了大量医疗废物、废输液瓶,将瓶盖和瓶体分开当作废橡胶和废玻璃出售。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举报件反映的新乡县古固寨镇东张庄村南头有个彩钢瓦房里面堆积了大量医疗废物,位于王连屯村老村村南头。今年12月4日,新乡市互查督导组、新乡县环境保护局、古固寨镇政府到达现场,现场检查彩板房内存有医疗输液瓶,未发现有输液导管及针头,属医疗固废。政府随即采取断电措施,并下达“两断三清”通知书,当天,新乡县环境保护局、古固寨政府现场全程录像,监控督导按“两断三清”彻底关闭到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我县将严格

按照“三散”治理要求做好“三散”治理工作,实行动态清零行动,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十四、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40003反映情况:辉县市北环路与拍石头乡三岔路口有尾矿治理项目,把山上的柏树破坏了,偷卖石头运输时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举报的问题位于辉县市百泉镇北关村,该处开采区域属辉县市尾矿治理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其中,百泉镇北关村附近属三原线二期综合治理项目。调查组对百泉镇秦家庄村(三原线二期尾矿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现场检查发现,该治理区域按要求正常施工中,运输车辆车身未清洗,造成部分扬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调查组已责令该施工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施工。现场立即调派工作人员,对未清洗的车身现场进行清洗,关于群众反映的破坏柏树问题,我局已与林业部门对接,协调赔偿,影响施工的部分柏树按照先清理再复绿的基础,进行有序的开采复绿。目前,已种植2500余棵国槐、松柏、大乔木等种类的树木。修复期间,青石无处囤放,一部分暂囤治理企业,一部分用于修垫绿化台阶。

十五、卫辉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2020015反映情况:卫辉市李源屯镇梁寺村村口(南北路路东)、李源屯镇东口村村头南地、庞寨乡小屯村村口路东各有一家板厂使用燃煤锅炉(锅炉比较隐蔽),涉VOC工段(有胶)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无任何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李源屯镇梁寺村村口的板厂位于李源屯镇梁寺村口路东,是一家板条加工厂,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厂内有冲板条锯3台,装有粉尘收集系统,有机热载体锅炉一台,压板机一台。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

李源屯镇东口村头南地的板厂位于李源屯镇李岸村东口村西,是一家板条加工厂,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厂内有冲板条锯2台,装有粉尘收集系统,磨温机一台,压板机一台。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

庞寨乡小屯板厂位于庞寨乡小屯村村口路东,是一家板条加工厂,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厂内有冲板条锯一台,装有粉尘收集系统。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李源屯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两家板厂进行了拆除,对设备进行了清理,要求所辖村委会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庞寨乡政府于9月中旬对全乡进行了“散乱污”企业大排查,排查中已对该板厂采取了断电措施。为了防止该企业死灰复燃,乡政府已对厂内机器进行了拆除和查封,要求所辖村委会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十六、卫辉市

受理编号:X410700000000201912050002反映情况:卫辉市太公镇山后村自今年4月4日以来,新乡市欣峰瑞拓天然资源有限公司违规生产,噪声、粉尘污染严重,伪造假手续,违规建在居民区,我们多次向卫辉市环保局领导

反映情况无果后,我们又到卫辉市信访局反映情况后无果,又向卫辉市委书记再次反映情况。梁书记交办卫辉市环保局,如噪声、粉尘超标,立即停止生产。卫辉市环保局通过检测发现严重超标,但仍然违规生产,我们又到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反映情况迟迟得不到解决。注:我们还有11家村民被迫离开家园,在外居住。

调查核实情况:该件为重复举报。(D410700000000201911290036)转办件反映的新乡市欣丰瑞拓天然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卫辉市太公镇东代村,法定代表人任鹏。2018年9月委托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现代化环保型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2日由新乡市环保局审批。污染防治设施:袋式除尘器。已委托第三方河南昶宜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验收(橙色预警期间已停止生产)。

1.粉尘污染严重:现场核查,该公司原料存放在密闭库房,破碎系统、物料输送均密闭,所有产尘点、出料口均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布袋收尘设置或喷淋装置,配备洒水车、清扫车,厂区主干道已硬化,并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出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

2.噪声大:该公司已对产生噪声的机器设备采取减震、隔音、加装隔声罩等措施。由于是利用世纪新峰水泥分厂的原址建骨料生产线,东侧紧邻山后李庄村。今年7月,该公司调试设备时,因噪声超标被卫辉市环保局处罚后,立即进行整改,加固降噪设施,增加降噪设备。由于目前正在管控期间,无法对噪声进行检测,一旦预警管控解除,企业恢复生产,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监测,如果超标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利用假手续办理的环评手续,违规生产:该公司《现代化环保型骨料生产线项目》2018年9月由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今年11月30日,卫辉市环保局对该案件进行现场核查时,企业提供的环评报告包括项目备案、太公镇政府《规划证明》、技术评审专家意见等和卫辉市环保局留存的档案资料一致。该项目不存在环评文件造假问题。

4.反映情况无果:卫辉市委、市政府及县局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多次安排太公镇政府和环保部门多次进行现场调解处理和现场核查。但因拆迁赔偿未达成协议,调解未能解决问题。

5.周边居民有家不能回,曾向多个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周边居民为卫辉市太公镇山后村村民。目前,该村大部分村民已搬迁至距离较远的他处居住(该村共有23户,已搬迁21户),只有两户村民因拆迁赔偿未达成协议造成多次信访。目前,太公镇政府正在协调解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1.要求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加大洒水和清扫频次,对主要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减震、降噪;2.要求该公司验收工作完成后,在山后村留守的两户村民未搬离前,不允许生产;3.要求该公司按照规定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太公镇政府加大对矿山路的洒水和清扫频次,防止产生运输扬尘污染。4.要求该企业待居民户搬迁、企业项目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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