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延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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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5日 星期

全面推行农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规范化管理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提升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延津县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全过程、全链条备案规范化管理,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全力推进备案管理。延津县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农村党支部书记备案管理作为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和深化“五个一批”的重要抓手,组成调研组深入乡村征求意见,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调度会,8月份研究印发《延津县农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对象、方法、程序等,10月份在全市率先完成农村党支部书记档案室建设,11月份完成全县农村党支部书记档案归档工作,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规范化管理打好坚实基础。

明确备案管理内容。印发《延津县农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归档材料清单》,明确履历材料、学历材料、入党材料、任免材料、履职情况、奖惩材料、报酬

待遇材料等8大类37项归档备案内容。备案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对农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变更、处分等材料即时报送归档,对考核、表彰、培训等其他材料在每年1月份和7月份集中更新归档,确保农村党组织书记档案的全面和真实。

规范备案管理程序。坚持“凡动必备”,凡涉及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变动的,乡镇(街道)党(工)委按规定及时报县委组织部落实“四个备案”:一是调整前报告备案,在拟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前,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将村“两委”班子现状、调整原因、调整人数、酝酿人选和产生方式等内容向县委组织部书面报告备案;二是县级联审备案,村党组织书记在确定为候选人或直接任命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联审;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政法委、统战部、民政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等开展人选资格县级联审,记入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档案;三是任职备案,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后,乡

镇(街道)党(工)委于10个工作日内,将当选结果、任命文件、任职登记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四是离任备案,村党组织书记离任后,乡镇(街道)党(工)委于15个工作日内,将免职文件或有关说明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健全备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和村党组织书记定期评估研判、动态调整机制。在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乡镇(街道)党(工)委通过现场观实绩、走访听口碑、测评看民意等方式,多方收集汇总党员群众评价意见,对村党组织书记定期开展适岗性调研,逐人提出鉴定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委组织部会同资格审查成员单位,定期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和资格联审。对履职不到位、党员群众评价不好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告诫;对不胜任不尽职的,及时予以调整撤换;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并经查核属实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分析研判和处置结果及时

记入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档案。2019年,全县共调整村党组织书记25名,其中,因不称职、不胜任、不作为调整撤换2人;因工作需要调整5人;因违纪违法调整撤换6人;主动辞职7人;因外出务工、长期不履职、身体和家庭等原因调整5人。

严格备案管理纪律。对个人档案材料,按照“个人据实填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的程序,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填写、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委组织部专门建立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室,明确专人管理。坚持“凡动必备”的原则,对瞒报、少报、漏报村党组织书记任免、履职情况的,责令乡镇(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备案材料不真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郭瑞萍裴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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