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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日 星期

省“三散”污染治理第五专项督察组交办案件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一、长垣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02

反映情况:长垣市满村镇大杨楼村景康医疗机械厂污水通过崇里路与308线交叉口大桥下暗管排入河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反映的景康医疗机械厂实为河南省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厂址位于长垣市满村镇创业园,目前正在安装生产设备,未投入生产。同时,经排查,厂区内雨水经地埋管排入东侧河沟,反映所称的景康医疗机械厂污水实际为雨水,并通过地埋管排入河沟。经长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河沟水质进行监测,水质主要污染因子均不超标。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已办结。下一步,长垣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河南省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依法合规建设经营。

二、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60016

反映情况:群众举报,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新落营村村北一家猪圈里有人炼焦且无任何手续,晚上11时后加工,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11月26日,辉县市环保局吴村环保所在排查工作中,发现新落营村西北角村民高中校在自家废弃养猪场内加工木炭,占地300平方米,现场有生产设备烧制木炭铁罐1台,并堆存有少量原料木材和木炭成品。该木炭加工点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辉县市环保局吴村环保所当天上报吴村镇领导,吴村镇政府连夜组织镇大气办、环保所、包村干部、村干部对该处木炭加工点生产设备烧制木炭铁罐1台进行拆除,清除原料木材、产品木炭。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2019年11月27日,该处木炭加工点已取缔到位。辉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加大对全市“散乱污”的检查力度,为群众创造和谐的生活、生产环境。

三、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08★

反映情况: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新落营村有个会计叫高中校,在新落营村北路西养猪场里炼胶,昨天晚上10时到次日凌晨5时把里面的机器设备和成品全部运走、销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与D410700000000201911260016属于重复举报案件。群众举报的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新落营村有个会计叫高中校,在新落营村北路西养猪场里炼胶,昨天晚上10时到次日凌晨5时把里面的机器设备和成品全部运走、销赃。当事人陈春生说,昨天县里巡查组两人在吴村镇现场督察,录制有视频并拍有照片。实际是吴村镇新落营村村会计高中校在自家废弃养猪场内违法烧制木炭加工。该木炭加工点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11月26日,辉县市环保局吴村环保所巡查“散乱污”时发现该木炭加工点,并立即上报吴村镇政府进行了拆除取缔,群众反映晚上10时到次日凌晨5时把里面的机器设备和成品全部运走、销赃的问题,是吴村镇政府正在对高中校木炭加工点清除生产设备:烧制木炭铁罐1台,清除原料:木材,成品:木炭。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11月27日,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转办案件督办通知单前,高中校木炭加工点已取缔到位。我市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全市“散乱污”的检查力度,为群众创造和谐的生活、生产环境。

四、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60027

反映情况:辉县市百泉镇富庄村正在建设回迁房,夜晚12时后不停作业,影响到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该案件群众反映的富庄小区建筑工地位于药园路与经七路交叉口东北角,属我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该项目是我市工程建设EPC项目,该项目的竣工能改变富庄村及周围村民的居住条件,促进该地区后期的发展,该项目由九冶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针对该项目夜间施工造成的噪声扰民问题,我镇当场对该项目的承建单位辉县市玉辉投资有限公司下达立即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停止夜间一切施工,坚决杜绝噪声扰民现象。

五、平原示范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60017

反映情况: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龙源社区街道办事处,建筑垃圾倾倒在宅基地里。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龙源办事处王村,王村位于平原示范区平原大道西。因村庄位于平原示范区核心规划区内,该村为示范区管委会确定的整村拆迁安置村。目前,全村大部分村民都已选房并搬入龙源社区居住,村民废弃的老房屋被就地拆除,拆除后的残垣断瓦被自然堆放在宅基地上。由于还有少部分村民还未搬迁,目前无法对村庄地面进行彻底平整,因此出现了

群众误以为存在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宅基地里的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接办问题当日,我区龙源办事处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房屋拆除后留在宅基地里的建筑垃圾进行了覆盖,待村民全部搬迁入住到龙源社区后,将对该村庄地面进行平整。

六、卫滨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19

反映情况:吾品居饭馆油烟大,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吾品居饭馆位于新乡市人民路卫滨区政府东临,经查,发现该饭馆确实存在较大油烟味,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案件反映的内容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我区健康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局油烟办对吾品居饭馆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该饭馆立即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并和商户签订定期清理保证书,保证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整改后,健康办走访周边居民,确保油烟问题整改到位,并告知周边商户,经营期间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避免油烟扰民。

七、卫滨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21

反映情况:卫滨区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面有家老伍烩面馆,影响附近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面馆油烟气味大,给附近居民造成困扰,虽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但是未及时清理。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解放路办事处当场对该面馆下发停业整改通知,并签订了对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承诺书和环保承诺书,现已整改清理完毕。随后,解放办走访了附近居民,表示整改到位。

八、卫滨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10

反映情况: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与幸福路交叉口西北400米路东,公租房院内垃圾较多,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在平原镇与中同办交界处,银河养老院东侧胡同内(没有公租房),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该地属于卫滨区平原镇南高村,村上随即安排人员对该胡同进行了彻底整治,并要求该胡同内的业主保持好各自卫生,垃圾定时定点清理。已责成南高村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卫滨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30

反映情况:卫滨区平原乡西水东村进村口路北第二家有个拔丝厂,噪音大,脏乱差。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厂院为西水东村民吕福昌所租赁,院内有拔丝机器一台、成卷钢丝约6捆,平时吕福昌与妻子共同作业。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平原镇大气办工作人员已对吕福昌夫妻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采取断电和清空厂院的强制措施,确保拔丝厂停产取缔到位。

十、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13(*)

反映情况:小冀镇川崎化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郑公路G322省道贾程羽段北边,该企业夜晚有刺鼻焦糊气味,影响居民生活。七里营镇刘庄村,清源制药厂有刺鼻气味。七里营新亚造纸厂,污水流入孟姜女河最后到卫河,怀疑水超标,怀疑有渗井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1.群众反映的小冀镇新乡川崎化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乡县小冀镇东贾城。经查,该公司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进行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经调阅该公司废气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现场检查时闻到厂区内及厂区周边有气味,针对该公司气味问题,企业已邀请环保专家进行现场查看,出具专家意见并制定整改方案。2.新乡县七里营镇镇政府出具证明,七里营镇刘庄村没有清源制药厂。3.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七里营镇南新庄村,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近期未发现该公司有违法排污行为。11月2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

是否属实:1.小冀镇川崎化机有限责任公司气味问题情况属实;2.七里营镇刘庄村清源制药厂气味问题情况不属实;3.怀疑七里营新亚造纸厂水超标、有渗井排放情况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1.要求新乡川崎化机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小冀镇政府、县环保局加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大对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一、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06(*)

反映情况:最近半个月,南王庄一个化工厂往路边排水沟排入化工废水,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发现刘店村与

南王庄村北口交界处西侧有一个预制板围挡的车库,车库内有一个地埋的直径约10厘米的PVC管通向康刘路南侧雨水管道,PVC管内有明显异味。该车库所有人前期购买酸性液体准备出售赚取差价,后因未卖出产品,便将酸性液体排入康刘路南侧地埋雨水管道内,经新乡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PH值为4.2。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已对白洁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十二、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37

反映情况: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店村一到晚上就能闻到刺鼻的气味,曾向环保部门反映无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查,当事人向管道内排放酸性液体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在此期间,曾有多名群众多次反映该问题。经前期调查,排水沟异味不属于企业偷排偷放行为,之后,县环保局联合七里营镇政府、新乡市环境监察支队共同排查,发现为南王庄村村民白洁私自倾倒酸性废液造成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不存在环保部门无人管的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进展情况,避免出现此类现象。

十三、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12(*)

反映情况:互利纺织厂烘干程序气味大、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公司按照橙色预警管控要求处于限产状态,4台染缸未使用,其余染缸正在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在生产车间内能闻到轻微气味,厂区周边未闻到有气味产生。河南省政院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对该公司出具监测报告,显示废气、噪音等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现场执法未发现有超标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如有超标排污现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四、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32*

反映情况:新乡县翟坡镇李仁旺集市往东300米有一化工厂,一到晚上气味刺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公司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车间内能闻到有轻微气味。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对该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等排放污染物因子均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9月6日,新乡县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对十二烷基苯磺酸钠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2.厂区环境“脏、乱、差,跑、冒、滴、漏”现象严重;3.车间管道混乱等。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新乡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待整改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经新乡县环保局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目前,该公司正处于停产整治阶段。

十五、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25*

反映情况:1.卫滨区杨任旺村村东往牛任旺村路上(不过铁路)有一家化工厂,污水排入附近河流,气味呛人刺鼻。2.牛任旺村村北有一家塑料加工厂,散发气味影响周边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该厂位于新乡县翟坡镇杨任旺村北。11月2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重污染天气管控限产50%,其余各工段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排放口无生产废水排放(间歇式排放),现场未发现污水排入附近河流,也未闻到明显气味。检测报告显示:污染物排放因子均符合排放标准,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2.11月28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未落实管控要求,针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已对擅自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加大监管力度,对河南华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并要求该公司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气味扰民。

十六、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23*

反映情况:新乡县古固寨镇产业集聚区斯耐特涂料厂向东大约50米再向北大约150米路西钢结构彩瓦制作厂,大门东有一混凝土搅拌站(该厂老板为三王庄孔庆垒),无任何手续(厂无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公司年产300万块砼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0月19日经新乡县环保局审批,目前还未建成。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门前硬化地面积尘土较多,玉源路通向该企业的路面未硬化,有车

辆经过时扬尘严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及时对该处道路进行硬化,并加大对产业集聚区周边道路的清理保洁。

十七、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80007

反映情况:新乡县高新西区许庄村南有一垃圾池,离居民住宅2米~3米,气味刺鼻,苍蝇乱飞。

调查核实情况:11月27日,新乡经济开发区到许庄村进行调查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位于新乡经济开发区许庄村南,是许庄村集中垃圾收集点。该垃圾收集点距离居民住宅外墙约11米,垃圾清理工作由河南青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做到日产日清,不存在“气味刺鼻、苍蝇乱飞”的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上级要求,我区正在筹建“开发区集中垃圾分类中心”,建成后垃圾将逐步减量,对辖区内村庄的集中垃圾收集点将逐渐取消、拆除。为避免今后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现对许庄村南的集中垃圾收集点予以拆除,确保周边环境良好。

十八、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18

反映情况:有一家去花生皮的企业,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反映的花生去皮企业位于古固寨镇崔井村南,2018年6月28日接群众举报后,我县组织古固寨镇人员及村干部现场督导,并联合供电部门,对该加工点采取断电措施,去皮设备已拆除完毕。2019年11月29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花生去皮设备,无生产动力电,走访群众未反映有生产现象,此地方是农户储存花生的地方。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对花生剥壳机进出料口进行密闭,安装除尘设备,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继续科学、有序全力开展相关排查工作,充分发挥网格作用。

十九、新乡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03

反映情况:敦孟排河道已污染(河道一堵),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青年路敦孟排正在施工,该项目是我县中心城区河道截污治污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由住建局实施,正在施工项目是我县中心城区河道截污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青年路(青龙路-敦孟排)污水管道工程,该工程于2019年9月开始施工,工期90天,预计2020年1月30日完工。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县中心城区河道截污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青年路(海伦大道-敦孟排)污水管道工程目前正在公开招标,工程预计2020年6月30日完工,项目完成后将有效解决敦孟排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80010

反映情况:辉县市城南农贸市场西南角一豆腐制品厂,污水未处理直排城市管网,该作坊无环评手续。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11月29日上午,调查组对该经销点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经销点主要生产设备有洗豆机、磨制机、压制机,原料为大豆,产品为豆腐制品。生产废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至辉县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调查组当场对该经销点采取了断电措施,并当场责令其自行关闭拆除。截至目前,该经销点已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和产品,关闭到位。

二十一、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90010

反映情况:辉县市百泉镇建业春天里后门项目部东施工过程无喷淋,无防尘措施。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11月30日,我局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工地处于施工状态。经查,围挡已安装喷淋,由于天气寒冷,造成水管爆裂,正在进行维修。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理和问责情况:针对该项目无喷淋、无防尘措施问题,我局当场对该项目的承建单位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立即《停工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约谈,要求该公司停工整改,待整改合格后进行施工。

二十二、牧野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05*

反映情况:新乡市牧野区下焦化旧货市场西门有一家塑料颗粒厂,废水直排入市场北水沟里,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公司没有办理任何环评审批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检查时,该塑料颗粒加工点正在生产,车间内有较大刺激性气味。该加工点挤出机产生的废气通过窗户直排;清洗及冷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通过车间内地面上的水沟排入车间外西南角水泥坑内,再经管道排入厂房外北

侧河沟内。经询问,生产废水从水泥坑排至小河沟过程没有进行废水处理,直接排入河沟内。现场检查时未见任何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水泥坑内水浑浊,漂浮有白色塑料片。2019年11月28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分局委托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其院内车间外西南角水泥坑内外排管道口处提取了3份水样。根据河南省万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加工点化学需氧量及悬浮物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对该塑料颗粒厂进行查封,并将案件移交至公安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下焦庄及下焦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焦振坡,下焦庄包村干部赵志强在全办予以通报批评并由纪委诫勉谈话。

二十三、牧野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80009*

反映情况:宏力大道与建设路中段二中市场内煮肉、打烧饼都用煤球作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案件属实。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二中市场内确实存在使用煤球打烧饼的现象,未发现煮肉使用煤球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对该商户进行查处,谈话警告。对该商户所使用散煤进行收缴。该商户保证以后不再使用散煤。

二十四、牧野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80013*

反映情况:东冀厂村有一方便面厂(八个烟囱),排放粉尘落入附近居民院内,影响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公司主要建设年产1800吨方便面项目,并于2016年11月30日经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办理环保备案公告。2019年新增年产2700吨方便面项目于2019年8月20日经新乡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分局审批,并于2019年11月4日进行自主验收。该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及2019年9月7日委托第三方河南省格瑞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3条生产线进行废气检测,数据显示符合标准。11月29日,执法人员实地勘查发现,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3条方便面生产线及燃气锅炉,共设置有12根排气筒,主要排放废气为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废气及蒸箱水蒸气和锅炉废气。同时对附近居民走访调查表示不知情,称没有发现方便面厂粉尘乱排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要求企业在生产时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做到各类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同时,将对该公司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二十五、牧野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80002*

反映情况: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寺庄顶村铁西路有一废弃养殖场,里面有卖沙土的,扬尘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厂无审批手续。11月4日,我们接到寺庄顶村废弃养殖场内有沙场举报件后,立即到现场查看,发现该院内有沙土、石子及一个筛子,无其他设备。根据现场情况,我们责令该料场5天内将沙土、石子原料清理干净,期间并派专人盯守督促清理到位。目前,该沙石料场场光地净,已取缔到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该沙石料场场光地净,已取缔到位。要求该养殖场内今后不允许再次发生有沙场存在的情况。

二十六、辉县市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90012★

反映情况:新乡市辉县市冀屯镇前姚村村东几百米江中搅拌站全天生产,扬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与(新乡D410700000000201911260001★)举报件重复,该案件已办结,于2019年11月29日在辉县市人民政府网和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于2019年11月30日在《新乡日报》公示。

是否属实:属实二十七、延津县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09★

反映情况:延津县东屯镇汲津铺村东有四五家挖沙抽沙点,十多年无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在延津县东屯镇汲津铺村东区域进行逐一排查。共排查出挖沙点2处,抽沙点3处。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关于徐舒昕非法挖沙案件已由延津县公安机关和县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正在申请省自然资源厅对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程度进行鉴定;关于周健、李祥胜案件,鉴于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且未造成生态资源破坏,对上述两人不予立案处理;关于宋建义、宋红军非法抽沙案件,现已责令延津县自然资源局东屯镇自然资源所联合东屯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大队督促当事人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抽出的沙方全部回填整改到位,并委托

相关技术单位对抽出沙方量进行实地测量后,视测量结果对其进行立案处理。如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问责情况:无二十八、凤泉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60026★

反映情况:凤泉区潞王坟乡分将池村青龙山治理项目,白天勾机干活检查时雾炮运行,不检查时不运行,另有两台移动破碎机露天生产,晚上偷偷生产,晚上50多辆大车运输,扬尘很大,项目单位为河南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调查核实情况:凤泉区青龙山废弃矿山危岩体清理工程属于河南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中标单位为河南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地项目部为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环保设施及设备投入400余万元。青龙山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含青石)已经拍卖,企业对一部分石头外运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区矿森局多次对车辆环保达标及禁止超载提出要求。移动破碎机是该公司购买的进口环保型移动破碎设备,拟列入青龙山治理项目生产环节。该企业于2019年11月27日安装了两台移动破碎机,现场检查未发现有50多辆大车进行运输工作。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已督促河南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两台移动破碎机进行移除,原料进行清理。截至目前,两台移动破碎机已移除到位,原料已清理完毕。区矿森局王佩、冯跃国两位同志因监管不到位,决定给予两位同志提醒谈话处理。

二十九、凤泉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16★

反映情况: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庄鼎城橡胶厂建在居民区,厂里生产产生刺鼻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年产150吨的橡塑制品项目于2015年9月30日通过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环保审批,2018年7月21日通过第三方(河南名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该项目挤出、模压、开练工段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过滤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管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按照新乡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生产线开一停一,模压成型工序生产正常,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车间个别窗户未完全关闭,院内无明显刺鼻性气味。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我区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现场责令该公司将所有门窗关闭,并要求企业请有资质的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生产时在密闭空间作业,减少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环境。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十、凤泉区

受理编号:新乡D410700000000201911270022

反映情况:新乡市凤泉区绿茵河畔小区,李大线和耿黄大道交叉口每天晚上有酸味,李大线耿庄酒店后有个面粉厂,晚上有刺鼻气味散发。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情况、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与第一批新乡D410700000000201911260018号案件相同。

三十一、凤泉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70027★

反映情况:1.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和北庄村各有一个做汽油桶的工厂,在大路上就能闻到刺鼻的喷漆气味;2.陈堡村南地有磨砂的噪声特别大。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新乡市路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环保手续齐全。因VOCs在线监控未按期联网,2019年10月12日,凤泉区环保局对喷漆房配电柜进行了查封,目前喷漆房不具备生产能力。喷漆房与烘干通道约有5米未完全封闭。

2.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新乡市荣盛金属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凤泉区大块镇北庄村,环保手续齐全。因VOCs在线监控未按期联网,2019年10月12日,凤泉区环保局对喷漆房配电柜进行了查封,目前喷漆房不具备生产能力。

3.举报件反映陈堡村南地有磨砂的噪声特别大,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位置位于大块镇陈堡村南王中科碎石场。2019年5月,大块镇政府、陈堡村村民委员会已对该碎石场进行了取缔。现场检查时,该碎石场已取缔到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已督促新乡市路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在喷漆房已全封闭的前提下,一周内完成对喷漆房至烘干通道的二次封闭作业。

三十二、交通运输局

受理编号410700000000201911270034

反馈情况:凤泉区绿茵河畔小区前100米荷宝高速高架桥大车较多,夜间车辆噪音较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中的荷宝高速归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少林寺至新乡管理处管辖。协调高速管理人员实地勘察时发现,荷宝高速距离绿茵河畔小区684米。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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