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国内·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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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2日 星期

关于新乡市凤泉区刘方钦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公告


刘方钦集资诈骗案(郑州鑫汇投资有限公司),由新乡市公安局耿黄分局立案侦查,现该案司法程序已终结。为依法保护集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地处置刘方钦集资诈骗案的财产,为后续资产处置清退作准备,根据工作安排,将开展债权登记工作。现就涉案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南街56号三楼(农行后院三楼)

联系电话:0373-3090506;

0373-3918256。

二、需携带的材料

1.参与集资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一张A4纸上)。

集资人不能亲自前来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

复印一张A4纸上);

集资人已去世的,办理受托收款继承人需提供集资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继承权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所有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一张A4纸上)。

2.借款合同、债权转让合同(及其他证明资料)、借款凭证、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汇款凭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集资人或受托收款继承人用于领取返还款项所开立的银行卡等个人账户信息资料。

三、登记工作时间

自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6日,每天8:30-11:30,14:30-17:00。

四、登记范围

在新乡市凤泉区刘方钦集资诈骗案进行集资参与的群众。

凤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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