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卫辉市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称,107国道卫辉境内世纪新风水泥厂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货车撞倒一辆电动车后逃逸,有人受伤。
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魏国臣等人冒雨到达现场,经现场勘查,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已经死亡,肇事逃逸车辆逃离现场。
事发必有踪迹。民警围绕案发现场深入查找线索,发现了肇事车辆碰撞后掉落的一个防护保险杠,并且在两轮电动车尾部有碰撞后留下的红色油漆。现场查证的同时,另一路民警抢抓时机,对现场周边早点摊及其他商铺进行走访,一目击群众反映,案发时间段,自己听到有撞击的声音,随后见一辆红色的小型货车向北逃逸。
红色小货车、案发时间、案发地点,迅速串起了寻找肇事车辆的步骤。民警立即调取周边监控,确定案发时间为5时20分,肇事车辆集中在3辆车辆,其中一辆是目击者反映的小型货车,由于是夜间,车辆颜色分辨不清、车牌号看不到。
7时30分,现场调查结束,雨一直淅淅沥沥下着,秋日的清晨,凉意阵阵袭来。民警返回大队,没有休息片刻,立即结合大队的卡口监控找到这3辆嫌疑车。由于是侧面撞击,车头没有损坏,通过卡口抓拍不能确定具体肇事车辆。民警决定和其中两辆车车主李某、王某联系,并通过微信视频排除这两人驾驶的车辆有肇事嫌疑。剩下一辆红色的冀DD*W70轻型仓栅式货车嫌疑度极大提升,但就在民警查看该车入户的登记信息后,又发现联系方式不对,无法联系到该车车主。
对于事故科民警而言,办理逃逸类的交通事故,兜兜转转、曲曲折折是正常的。此时,时间已是10时许,雨也下得密集起来。事故民警向大队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经领导批准后立即赶往河北省邯郸市。
考虑到国庆安保维稳的重要性,为争取破案时间,民警顾不上雨天,顾不上连日的疲劳,驾车两个多小时,没有停歇,于12时30分到达目的地,找到了该车所挂靠的公司,并最终和车主取得联系,得知该车正在磁县的一个乡村卸货。事故民警和司机辛某通话,但辛某不承认发生事故,再通过微信视频检查,发现该车右侧面有碰撞痕迹,且防撞的保险杠缺失。
办案民警顾不上吃午饭,又立即驱车赶往嫌疑车所在地位置,于当天14时许赶到漳河水库附近养鱼塘找到该车,确定该车是肇事车辆,遂决定立即将车和驾驶人控制带回。考虑到路途远且雨天路滑,为确保安全,在和车主沟通后又重新找了一名驾驶员,于当日17时30分许将肇事车和驾驶人安全带至卫辉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目前,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辛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王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