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防催告字[2019]2号
河南恒升起重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在南环路以南,新二街以东开发建设的恒升起重办公楼及综合楼项目存在着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行为,本机关依法作出并送达行政征收决定书((新)防征决字[2019]1号),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新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手续,逾期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处罚。
特此催告。
新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9年10月29日
联系人:蔡虎电话:0373-366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