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新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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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8日 星期

铁肩担道义忠诚耀警徽
——记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新乡监狱民警茹长潞

□本报记者孙保军刘天石文/图

工作中,他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一干就是35年;生活中,他热心公益,乐于助人,侠肝义胆,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在大家心目中,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平民英雄,一个让人钦佩的共产党员。他叫茹长潞,新乡监狱教育改造科一级警长、中国民俗摄影协会会士。

时光逆转至2011年6月11日傍晚:市新飞大道东干桥处,一名年轻的母亲推着自行车在车流中等待,她要穿越马路,到对面的市牧野广场去。突然,一辆由北向南的黑色轿车呼啸而至。此时此刻,年轻的母亲躲闪不及,被轿车连人带车撞翻在地,坐在后座上的女儿也重重摔在了地上。闯了大祸的黑色轿车司机,没有停车救人,而是选择了扬长而去。年仅8岁的女儿吓得嗷嗷大哭。夜幕渐渐降临,前方、后方车灯开始闪烁,汽车喇叭声响成一片,情况十分危急。

正在路边等人的茹长潞看到这一幕,没有任何犹豫,像在水中扎猛子一

样,一头扎进了密集往来的车流中。还好,这名女子伤得并不太严重,茹长潞说,你把孩子抱起来,我帮你推自行车,赶紧到路边安全地带去等候。正在这时,一辆出租车急驶而来,再次撞上了那辆“浑身是伤”的自行车,并将旁边的茹长潞掀翻在地,他的左腿疼痛难忍。与上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出租车司机立即熄灭了发动机,从驾驶室里跳出来询问了茹长潞的伤情,并将其送到医院。年轻的母亲孙女士哽咽着说:“要不是这位大哥,俺娘俩很可能会再出一次车祸。”

有人问茹长潞,你救人受伤,后悔吗?朴实厚道的他,抿了抿嘴,淡淡地

说:“我们生活在一个城市,大家应该相互帮助;我虽然因此而骨折,但无愧于头顶的警徽。”茹长潞在车流中勇救母女而负伤的消息不胫而走,单位领导、同志们纷纷到医院看望他,表达了由衷敬意。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做出这样的义举,茹长潞并不是首次。1990年5月4日凌晨1时许,正在原河南省劳动改造七支队(新乡监狱)大门口执勤巡逻的保卫科干工于腾云、茹长潞、李玉成等人,从在市区下夜班回家的家属口中得知:有一帮手持匕首拦路抢劫的歹徒,正在原北站区(凤泉区)鲁堡附近作案。人民警察的高度责任感驱使他们毫不犹豫地驱车赶到出事地点,经过一番殊死搏斗,解救出两名受害者;终将5名不法歹徒,扭送到原北站区公安分局。他们挺身而出斗歹徒的事迹,受到了当地公安部门的表扬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1994年9月25日17时13分,新乡监狱六大队生产车间木质结构的厂房着火。茹长潞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与消防官兵一同灭火,排查事故隐患,与消防战士冒着氧气瓶随时爆炸的危险,将滚烫的氧气瓶抬离火场,及时有效地避免了事故扩大,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称赞。

2004年8月24日至9月26日,茹长潞被抽调到河南省纪委专案组期间,担任安全保卫组组长,听从指挥,认真负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带头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较好完成了专案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2年2月,民政部门认定他见义勇为系因公伤残,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2015年5月份,身残志坚的茹长潞利用休假时间,穿越河南、山东、江苏、安徽4省,骑行千余公里,以实际行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力宣传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抗战必胜的信念和精神。

今年9月份,茹长潞将2017年8月份与道德模范张培中、姚本强和“新乡好人”孙保军、李蓉、王玉芬、申长明共同创建的河南省新乡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红石榴服务队3年以来做公益活动的部分精彩照片整理汇编成册,分别赠送亲朋好友,共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参加工作35年来,茹长潞获得40余项荣誉:2016年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7年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军分区、市总工会、市妇联、共青团新乡市委授予“第五届新乡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2018年被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央军委保障后勤部卫生局授予“2016年~2017年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今年2月份,被新乡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一届新乡市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今年4月份,他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光荣之家”荣誉称号。

这就是一名质朴的豫北汉子,为了入党宣誓时的誓言和头上的警徽,几十年如一日,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了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忠于人民、忠于党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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