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电(记者邓倩倩陈弘毅)陈嘉庚,1874年出生于福建同安县仁德里集美社,少年时赴新加坡随父经商。
1904年,由于父亲企业破产,而立之年的陈嘉庚以菠萝种植加工业起家,并套种橡胶成功,创业有成。1907年,他代还父债,在华侨社会中赢得信誉。而后,陈嘉庚以经营橡胶业为主,兼营米业、航运业等多种行业,于1925年前后事业达到鼎盛。
在孙中山民主革命思潮熏染下,陈嘉庚于1910年春加入中国同盟会,从物质上支援辛亥革命运动以及福建省财政。
1912年,陈嘉庚筹办集美小学校,之后陆续创建中学、师范、幼稚园,以及集美水产航海、商科、农林教育等,形成集合各类学校与公共机构的集美学村。
1928年日本制造济南惨案后,陈嘉庚领导华侨社会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10月,他发起成立“马来亚新加坡华侨筹赈祖国伤兵难民大会委员会”,任主席。次年10月,他联络南洋
各地华侨代表在新加坡成立“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被推举为主席。陈嘉庚带头捐款购债献物,精心筹划组织,使南侨总会在短短3年多内便为祖国筹得约合4亿余元国币的款项。
1939年,陈嘉庚应国内之请代为招募3200余位华侨机工(汽车司机及修理工)回国服务,在新开辟的滇缅公路上抢运中国抗战急需的战略物资。1940年,他组织南洋华侨回国慰劳团历访重庆、延安等地,并发表演讲,盛赞中共领导的陕甘宁边区的新气象,认为“中国的希望在延安”。
1945年抗战胜利后,陈嘉庚重返新加坡。毛泽东为其题词“华侨领袖,民族光辉”。1948年5月,他致电毛泽东,响应中共中央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和成立联合政府的建议。新中国成立后,陈嘉庚回国定居,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全国侨联主席。1961年8月,陈嘉庚因病在北京逝世,归葬于厦门集美鳌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