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辉县市法院接申请人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法人张某某在百泉镇某村。执行局干警李如吉带领值班干警李少宾、袁长远迅速出警前去拘传。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辉县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人张某某承诺分期履行案款,但近日却一直拒接执行法官电话,多次寻找,也未发现其踪迹。
晚上9时许,警车行至半路,李如吉再接申请人电话,称其和被执行人张某
某已经见面,张某某得知法院干警现正在赶往其家,因顾及颜面、迫于压力,不想让警车到其村中将其带走,愿意主动随申请人前往法院协商和解。
执行干警将警车停在村口,等被执行人和申请人赶到后,将二人一同带到法院。并依据法律法规对张某某进行释法施压,分析利害,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让两方考虑。
经过干警持续不懈地劝导,终于在当晚22时,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