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杰文/图
踏着新时代前进的铿锵步伐,沐浴新时期发展的强劲东风,近年来,延津县民政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立足本县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着力提高全县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延津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托养中心建设卓有成效
贫困残疾人尤其是贫困重度残疾人,是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是脱贫攻坚战必须直面的棘手课题。为此,延津县民政局敢于担当、着眼长远,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坚持“集中托养、属地管理、城乡统筹、适度保障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利用乡镇闲置资源积极推进扶贫助残托养中心建设,既把其家人从身心巨大压力中解放出来,还可以解决部分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从而实现“托养一个人,致富一家人”的目标。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2017年,在
上蔡县召开的全省扶贫助残托养中心建设现场会上,延津县作了典型发言。
在规划筹建过程中,按照邻近乡镇资源共享的原则,以各乡镇敬老院、计生服务站、卫生院等公益机构为依托,对现有房屋结构进行升级改造,购置器具设备,首批建设7所扶贫助残托养中心,覆盖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该局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创新网格化管理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护理人员优先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选,采取轮岗制办法,对托养对象实行“一对一”护理,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提升其专业护理水平。
截至目前,全县共建设7个乡镇扶贫助残托养中心,运用第三方管理模式,托养重度残疾人72人,其中二级残疾56人,精神残疾16人。
儿童之家建设健康发展
延津县民政局以保障基层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构建基层儿童服务体系为目标,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目前,全县儿童之家数
量54个,每个乡镇儿童之家都在3个以上,其中石婆固镇达到了20个。
从2017年开始,延津县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为全县农村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为使儿童之家发挥最大作用,新增儿童之家大多设在学校或幼儿园,不仅有效解决了儿童之家业务用房紧张问题,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育资源,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教育服务。投资100余万元,为全县54个儿童之家配备必备物品。为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定期组织儿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例如,读一本好书、写一封亲情书信,增强儿童交流沟通能力,培养其读书、写作兴趣;开展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儿童遵纪守法。通过儿童之家微信交流平台,及时推送儿童之家关爱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儿童之家业务开展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
汗水浇出丰硕果。2017年全市儿童之家现场会在延津县召开,推广了延津县儿童之家建设的经验做法。
特困供养机构建设步伐加快
延津县民政局以兜底保障为第一要务,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健全机制,统筹推进敬老、养老、助老机构建设,多层次、全方位构建“特困供养”体系,全面提升特困供养能力,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目前,全县共有乡镇敬老院12家,床位955张,工作人员74人,集中供养对象332人。
持续提升特困供养标准,目前,特困供养标准已达人均每年6500元。持续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建设。近年来,县财政累计投入1500万元,新建改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10家,增加特困供养床位532张。持续完善特困供养机构功能。累计投入200多万元,为敬老院配备了锅炉、冰箱、电视、空调、洗衣机等,确保特困供养对象住得进、留得住、过得好、生活无忧。
以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完善机制体制,不断提升特困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出台《延津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制
定统一的饮食标准,确保每位老人早餐有一个鸡蛋、一杯牛奶,每天有一份时令水果。此外,还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2018年,累计投入150多万元为各乡镇敬老院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烟雾报警系统、灭火器、紧急呼叫系统等安全设施,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延津县民政局的特困供养机构建设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吸引了其他县(市)民政部门纷纷前来参观学习。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扎实推进
自今年被新乡市确定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试点县以来,延津县民政局高度重视,以“统筹兼顾,资源整合”为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软硬件建设。今年7月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现场会在延津县召开,为全市全面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
统筹谋划,精心选址。选取县残联康复楼4楼作为康复服务站建设试点,投资20多万元,对康复楼进行装修,添置办公、康复设施,划分8个功能服务区,力求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使用效益最大化。
购买服务,规范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新乡市精神病医院作为第三方管理机构,要求工作人员与康复人员按照1∶5的比例配备。同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服务范围覆盖全县13个乡(镇)、办事处,服务对象为全县年龄段在18岁~50岁、精神残疾在3级至4级的残疾人。
落实资金,保障运营。今年上级拨付专项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康复服务站的设施设备采购、场所装修、购买服务等。
春风化雨润民生。孜孜以求,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发扬为民爱民精神,扎实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延津县民政局赢得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也将进一步激励全局干部职工主动融入中原崛起这个波澜壮阔的新时代大潮,引领群众幸福美满生活的航船破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