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罗争光谢滨同)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将按照新的国家标准进行。7日,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共同在京对《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的有关内容进行发布,这是我国残疾人服务领域出台的首个国家标准。
这项标准于2013年在国家标准委立项,2019年6月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规定了残疾人托养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过程、管理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机构的规范与评价,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残联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善伟介绍,此前我国关于社会化的养护照料服务主要针对的是16岁以下的孤残少年儿童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是残疾人群体中失能程度较为严重、生活也相对更为困难的一群人,他们中大部分人虽然已经成年,但依然缺乏自我照料和独立生活能力,需要依靠家庭的供养。残疾人托养服务正是要帮助这些“学校已离开、医院收不了、企业进不去、家庭供不起,其他公共服务长期不能覆盖”的困难成年残疾人群体,得到基本的照料服务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训练,通过托养服务部分残疾人还可以实现生活自立和不同形式就业,减轻其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