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乡市纪委对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这三起典型案例是:
获嘉县冯庄镇原副镇长宋连东滥用职权、侵吞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宋连东滥用职权,指使相关工作人员违规办理手续,致使35名不符合条件的农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7.75万元;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万元。宋连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予以退还,其违法行为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卫辉市后河镇关帝庙村党支部原书记赵银保违规截留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7月至2016年1月,赵银保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他人截留低保资金2.54万元,其中,1.96万元发放给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0.58万元用于支付村委会清洁工工资支出。此外,赵银保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赵银保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
辉县市南寨镇后地村村委会主任侯桃安违反工作程序,不严格落实上级扶贫政策问题。2016年,侯桃安在识别贫困户和危房改造工作中,不严格落实扶贫政策,违反贫困户和危房改造对象识别程序,并指使他人伪造贫困户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和“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致使该村3名不符合条件的农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9万元。此外,侯桃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侯桃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基层干部利欲熏心,侵吞民生资金;有的无视党纪国法,截留挪用民生资金;有的不严格落实扶贫政策,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履职尽责,要以坚定的决心和持久的韧劲,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落在实处,对扶贫领域出现的问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堵塞扶贫资金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多管齐下、精准监督、持续发力,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稳、准、狠、快”地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要立足职责定位,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等政策要求落实情况,强化日常监督和全程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政策落实、资金拨付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重点环节,紧盯危房改造、低保等重点领域,紧盯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重点人群,紧盯基层基础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日常监督重点突出、全面深入、不留死角,全线打通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为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