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豫财监〖2019〗10号)的规定和要求,新乡市财政局决定对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受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新乡市红十字会、新乡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新乡市图书馆。新乡市财政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