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馆位于红旗区人民东路697号,建成于2010年11月,总面积18000平方米,为平原博物院建筑的一部分。与市政府综合楼、政府广场遥相呼应,是我市的标志性建筑。
市档案馆现馆藏纸质档案346个全宗,有文书、专门、科技、声像4大门类,共计263309卷,11966件,总排架长度6586米;电子档案34GB;缩微胶片档案56万幅。其中革命历史档案10个全宗,1510卷;旧政权档案共21个全宗,3901卷,馆藏档案数子化成果47585卷、9326件。专门档案有:人事档案、信访业务档案、纪检案件档案、监察档案、会计档案、公证档案、审计档案、知青档案、文革档案、标图档案、票证档案等40余种。
市档案馆现馆藏各种资料5.6万册,反映了我市的历史变迁、风土人情、文化精粹等内容,使之成为珍藏新乡记忆的资料宝库。为了丰富馆藏,市档案馆加强对特殊载体和社会散存珍贵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近年来接收、征集到照片、底片、光盘档案共计7.6万余张。其中有散存珍贵档案资料清康熙圣旨,太平天国婚约证,明清、民国时期的地契、石刻拓片、族谱,名人字画,日伪时期新乡画册、明信片,报纸,刊物,印章等,极大地丰富了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