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行车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之规定,延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启用14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和1处公路超限站电子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地点
平安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平安大道与龙潭街交叉口、胜利路与西安大道交叉口、龙潭街与永安大道交叉口、平安大道与西环路交叉口、219省道与司塔公路交叉口(高寨村)、219省道与马庄乡平安大道交叉口、219省道与101省道交叉口、胜利路与龙潭街交叉口、227省道与僧固乡延封路交叉口、227省道与湘泉路交叉口、西大街与民安路
交叉口、迎宾大道与307省道交叉口、迎宾大道与开明路交叉口
二、公路超限站电子抓拍设备安装地点
延津县308省道北郑庄超限站
三、电子警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法规定掉头、机动车超速行驶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延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