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海玲
在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财政部门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开展惠民培训资金“亮剑”回头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财政局负责人。
问:市财政部门开展“亮剑”回头看的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措施?
答:财政部门开展“亮剑”回头看,主要是对2017年、2018年的惠民培训资金管理等工作进行回头看,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依法、公开使用。
主要措施:一是认真开展惠民培训资金核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检查组对相关部门整治惠民培训资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核查。每县抽2个乡镇,每个乡镇
抽3个村,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目、翻阅档案、深入现场约谈当事人、接受信访举报等有力措施,查明惠民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二是加强惠民政策宣传。利用媒体、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让群众真正掌握惠民培训项目、范围、标准和条件。三是加大惠民培训资金监管力度。结合惠民培训资金性质,严格把好三个关口:把好审批关,做到按原则办事;把好落实关,重点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把好监督检查关,着力查处惠民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财政惠民培训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问效。
问: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的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措施?
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主
要是着力解决农村资金资产不入账、资金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等资金资产收益(收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主要措施: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推进“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一是建台账。建立“三资”管理台账,对“三资”种类、存量、价值、权属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账款相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三资”数量增减情况及时更新,做到账目清、底子明。二是促公开。设立村务财务公开栏,公开农村“三资”的管理
使用情况,村级每月公开1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程序。村级所有经济收入,必须在7日内缴入乡、镇(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核算中心统一账户,严禁以收抵支、坐支挪用、收入不入账等行为。严格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坚持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审批支付。四是强监督。建立村级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审批和民主决策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或资源的承租、拍卖,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