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海玲
开栏的话
2019年4月,在全市开展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中,市纪委监委以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行动回头看、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即日起,本报将开设“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行动”专栏,刊发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日前,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纪委监委负责人。
问:请问按照中纪委、省纪委部署,市纪委监委是如何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纪检监察机关带头落实“两个维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我们一是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任务。制订下发工作方案,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在开展专项整治中的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进行明确。二是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4月19日,在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暨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动员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马锁文对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了部署。5月14日,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7个职能部门落实情况汇报,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强调、再督促。三是领导干部联县包案。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包区域,分别到各县(市)、区对2016年至2019年3月期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未办结线索进行督办,确保优先办理、按时办结,9月底前全部清零。
问: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
“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切实加强对民生政策措施、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民生政策方针落地生根。一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亮剑”回头看、“三资”清查等工作,从源头上推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二是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难”等痛点难点焦点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感到牵涉自身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三是督促教育、环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主动担当履责,严肃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努力让“老百姓心情好”。四是紧盯落实民生政策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民生领域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