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心医院东区医院因项目投资主体和建设单位变更为“国药中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原在市规划部门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10700201300071】需要办理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由此造成的新乡市中心医院东区医院的相关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国药中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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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中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医院东区医院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