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殿芳)辉县市一家企业在环保百日攻坚期间,顶风作案,擅自撕毁“环保”封条。日前,该企业负责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这是3月份以来,我市因环境违法被行政拘留的第4名企业负责人。
3月28日,辉县市环保执法人员到这家企业检查时,发现其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存在严重污染环境行为。
为防止污染态势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企业相关设备张贴了“环保”封条,予以查封。但4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企业进行复查时,却发现封条被撕毁,而查封的物品已不见踪影。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查处,并依法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行政拘留。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以加大执法力度为抓手,联合执法,重拳出击,畅通12369环保举报电话,完善群众有奖举报机制,积极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清改项目清理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对群众举报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和清改不到位项目一律予以关停或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