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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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8日 星期

我是个“编外”宣传员


陈德亮

我喜欢文学,工作之余总爱写些“豆腐块”以充实生活,是河南省作家协会的一名会员。曾有十几篇作品被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先后出版了个人散文集两部,并有多篇作品获奖。

2017年6月,我被红旗区法院聘为该院执行局的一名“编外”宣传员。刚到法院时,专业术语和执行程序都不懂,我便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两星期后,我的第一篇执行稿件便在《河南法制报》发表。

有了第一篇执行稿件的发表,我写稿的信心更足了,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因为我知道,创作是常常伴随着艰辛、清苦的,从稿件的立意、框架、结构、标题的构思,到着笔撰写文章内容,都要经历一番冥思苦想、字斟句酌,常常是挑灯夜战。每次写作,都像孕育着一个新的生命,最怕“流产”和“难产”。我把每篇稿件,都看作向“老赖”亮出的一把锋利的利剑。因此,不仅要有“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豁达态度,而且还要有“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韧品质。

在写稿时,我力争抓住每个案件的“亮点”来写,尽量避免千篇一律、让编辑老师一看就心烦的“老生

常谈”稿件。比如我写的《黔驴技穷藏柜中司法拘留不留情》《设巧计请君入瓮送进“所”速忙履行》等,就备受编辑喜爱,大都被国家级网络和省级媒体采用。采写的《执行干警的时间观》刊登在2017年12月18日的《人民法院报》上,根据法院实际案例编写的剧本《追债》拍摄成了微电影。

2018年,红旗区法院的执行宣传多次名列新乡市基层法院第一。在河南省152个基层法院中,最高排到前4名,受到了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2019年,经红旗区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又把我调到了该院政治处工作,让我写全院的宣传稿件。在政治处两个月里,我勤奋耕耘,其中已有两篇稿件在《新乡日报》专版上发表,两篇稿件刊登在《人民日报》聚焦新时代网络版上,一篇稿件发表在《人民司法·天平》上,一篇稿件在《人民法院报》上刊出。

想想自己仅仅是一名法院的“编外”宣传员,能够在喜欢的岗位上做出些成绩,感到非常荣幸与自豪。春暖花开又一年,撸起袖子加油干,新的起点,我将继续努力,勤奋工作,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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