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东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现由新乡市公安局胜利分局组织对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特公告如下:
一、登记地点
请集资参与人速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如实登记,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警官18638301811 许焱:18568239602
二、需携带的材料
1.集资合同(借款合同、内部员工借贷协议、补充协议等)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原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
授权委托书原件。
3.银行交易明细(时间为从开始投资的时间到现在)。
4.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5.广告宣传页、名片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书面证据材料。
三、登记工作时间
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四、登记范围
在新乡市卫滨区天隆城新乡市东圣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集资参与的群众。
新乡市卫滨区非法集资专案组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