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3日下午,辉县市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城关派出所电话,称被执行人宋某在该所办理身份证时被留置。执行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宋某带至法院。在送拘途中,宋某缴纳案款1万元,并承诺余款2个月内缴清。这也是今年4月份辉县市法院和辉县市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查控协助机制后,对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第一个案例。
当日晚上8时,“执行110”值班干警接报,被执行人范某在市区一小区出现,3名值班干警立即前往,将其带回法院。经办案人做思想工作无效,11时对其进行拘留。
辉县市法院执行局自4月1日起建立执行110值班制度,实行执行干警24小时值班备勤,每天由3名干警昼夜值班,负责处理紧急事件,保证能够对举报线索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协助公安机关紧急查控。
(王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