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我市举全市之力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卫,让牧野大地焕然一新,创卫,让新乡成为了我国中西部地区令人欣羡的一处世外桃源。10余年来,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悉心呵护下,新乡国家卫生城市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生活宜居,民生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日益增强。
时至今日,我市迎来了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在这个关键的时期,诚望全市各界珍视荣誉,不忘初衷,力同心,自我加压,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成果,全方位长期效使我市的城市管理在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的道路上阔步前行,让新乡这座优美、秀丽、文明、和谐的国家卫生城市释放出更加璀璨夺目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