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是延津县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日前,笔者走进延津县法律援助中心,跟着李英“当”了一天的法律援助工作者。
一进延津县法律援助中心,首先看到的是法律援助岗。李英介绍,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切实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是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途径,法律援助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满意,这是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职责。
当日8时许,李英已经坐到了电脑前,开始梳理上周受理指派的案件,整理本周案件的开庭时间,以便选择部分案件旁听。8时20分,来自驻马店市确山县的农民工郑某来到了援助中心,申
请法律援助。李英热情地接待了郑某,向他详细了解案情。郑某于2016年在延津县青云林海工程中和其他6名工人负责粉刷外墙工程,当时工头李兵拖欠3万多元工钱,至今未支付。
见是农民工讨薪案件,李英立即启用农民工绿色通道,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立即为他指派了律师办理此案,通过诉讼途径为农民工维权讨薪。
9时30分,李英接到延津县法院转来的两个刑事案件手续。李英立即根据案件被告人特性,为其指派擅长办理同类案件的律师办理案件,为被告人出具指派手续,让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感受到司法公正。自2018年起,延津县成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为做好此项工作,李英主动协调延津县法院主管刑庭的副院长,直接沟通
联系,在延津县法院刑庭委派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方便案件的转交与全覆盖报表,以及需要法院提供的相关数据的报送。
10时30分,李英出现在延津县法院第六审判庭,参加一起援助案件的庭审。对于到达法律援助中心的案件,李英都非常重视。她会选择一部分案件参加旁听,监督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了解当事人的心声。
15时许,因遭受家庭暴力要求离婚的梁某来到了援助中心,见她情绪激动,持有心理咨询师证的李英,推行“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双援”工作模式,很快稳定了梁某的情绪,随后,引导梁某办理了申请手续。
17时30分,李英对当天的案件进行登记梳理,一天繁忙而充实的工作就此结束。
(郭可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