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卫生周刊
本版新闻列表
 
新乡日报社旗下媒体: 新乡网 | 新乡日报 | 平原晚报
 
  
2019年3月29日 星期

医保又出新政策惠及肺结核患者


肺结核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呼吸道传染病,也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传染病之一。一直以来,我省结核病疫情居高不下,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提高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将对结核病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实行按病种付费,并纳入到新乡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

肺结核按病种付费实行定点管理。新乡市结核病防治所为市级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市)疾控中心结核门诊为县级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普通肺结核患者门诊的诊治和在国家、省、市级肺结核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后继续治疗的患者;市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疑难和重症耐药肺结核患者诊治。

结核病按病种付费之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住院病种按相应定额标准实行按比例支付:市级为70%;门诊病种按相应定额标准的80%支付,不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定额标准以内的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

我市肺结核按单病种付费新医保政策的出台,将惠及广大结核病患者,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了大力支持,解决了结核病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问题。今后,我们相信在政府的支持和医保基金的帮助下,结核病疫情会得到有效控制,全市人民群众的呼吸会更洁净,更健康。

(市健康教育所供稿)


  
1997- © 版权所有:新乡报业传媒集团(新乡日报社) 运营服务:新乡网
咨询/投诉:0373-3046692 民生热线:3331100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