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新乡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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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6日 星期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摘要)

3月25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在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报告检察工作。报告指出,在过去一年中,新乡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各项业务长足进步,转型发展步伐稳健,为奋力推动新时代新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工作亮点

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研究出台《服务保障新时代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条措施》,以“为民服务12件实事”“12个专项工作”“维稳十条意见”为载体和抓手,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最高检5次在新乡召开全国性会议,肯定推广了民事执行监督“四个延伸”机制、“以四化促四转”巡回检察工作模式、“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等亮点工作。

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主动对接全市目标任务,以“五好”扶贫思路打造“党建+扶贫”工作模式,被评为“全省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点名接访、视频联合接访、“一单式”工作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8件,帮助群众解决司法诉求102件,提供法律咨询186次。

全面展开检察公益诉讼,开展“护卫公益、你我同行”大型法治宣讲活动,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立案93件,启动诉前程序8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3件,督促整改到位79件,有力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始终把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检察队伍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抓政治建设打牢思想根基、抓实战练兵提升业务素能、抓执纪监督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下一步工作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以“稳进、落实、提升”为总基调,以“四个发展”思路体系为导向,以“两争一创”为目标,突出“强化责任心、提高执行力”工作主题:

牢记政治责任,着力筑牢忠诚根基;

强化使命担当,着力护航新乡发展;

践行司法为民,着力守护民生福祉;

恪守宪法定位,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从严治检,着力锻造过硬队伍。

为助推新乡经济社会更实更好、更加公平、更加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站位全局围绕中心在精准服务中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发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深化服务企业“3456”工作机制、检察官联系对接企业制度,优先快速办理涉企案件98件;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依法起诉385人。

持续发力保障“三大攻坚战”

稳妥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起诉144人;以“五好”扶贫思路打造“党建+扶贫”工作模式,被评为“全省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8件。

持续发力做实民生检察

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0人,督促行政机关对32个网络餐饮外卖服务商家进行整治。建设“小荷”青少年维权中心,一手抓依法严厉打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40人,提起公诉163人;一手抓教育感化挽救,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8人;全市两级院13名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活动12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家长4万余人;开展“精准救助送温暖”专项活动,实施司法救助90人,支付救助金105万余元。

综合施策护安维稳在建设平安新乡中增强群众安全感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门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依法批准逮捕涉黑犯罪嫌疑人39人、提起公诉32人,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292人、提起公诉186人。

坚持宽严相济增进社会和谐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突出打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82人,提起公诉6692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105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32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案件质量评查专项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8件,帮助群众解决司法诉求102件,提供法律咨询186次。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两级院统一升级建成12309检察服务大厅,打造集信息咨询、案件查询、信访接待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聚焦主业转型发展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提升司法公信力

着力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5人、撤案85人,纠正漏捕108人、漏诉68人,提出刑事抗诉3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等案件193件,纠正脱漏管16人,出庭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3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95件,其中一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78件,纠正超期羁押案件16件,纠正财产刑执行300件,监督执行金额466.2万元。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27件,依法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并被法院全部采纳,受理执行监督案件248件,提出检察建议236件并被全部采纳,移交虚假诉讼线索4件,立案11人。

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

开展“护卫公益、你我同行”大型法治宣讲活动;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立案93件,启动诉前程序8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3件,督促整改到位79件,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116.19亩,督促收回被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250余万元,督促收回被欠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80余万元。

从严从实强基固本在加强自身建设中锻造过硬队伍

抓思想固根基

广泛开展纪念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院和长垣县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其他11个基层院均是省级文明单位。

抓练兵强素能

推进业务实训、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常态化,举办岗位练兵活动和业务技能培训17次。与河南师范大学共同成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证据科学研究中心”。全市2名检察领导干部获评“全省业务专家”,1名干警荣立个人一等功。

抓执纪转作风

坚持“周周讲纪律”,部署开展“一章两法”集中学习月,深化“敢转争”实践活动和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执法办案专项督察、重要节点监督检查。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专项工作,获得全票通过。认真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依法精心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事件14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研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持续打造“阳光检察”,确保检察工作更透明、人民监督更方便。大力深化检务公开,公开发布法律文书5348份、案件程序性信息9430条、重要案件信息521条;通过新乡检察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实时动态发布检察信息8038条;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47名社会各界代表面对面、零距离监督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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