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没有意识到转自家人的钱也是犯罪,知道自己错了。”看守所内,张某面带愧色地回答着原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讯问。近日,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原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8年7月30日,是娄某结婚的大喜日子,亲朋好友前来贺喜,有的就直接给娄某发了红包。娄某沉浸在迎来送往的新婚喜悦中,直到当日17时左右,才想起手机不见了。本想着手机可能丢到了娘家,也没太在意。直到第二天中午,娄某老公发现娄某在微信上借钱了,娄某才意识到自己的手机可能被盗了。报警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竟是娄某的娘家嫂子张某。
之前,张某陪娄某来县城一家婚纱店交押金,在娄某输微信支付密码时被一旁的张某记了下来。婚礼当天上午,张某以记电话号码为由,拿到了娄某的手机,并迅速将娄某手机微信钱包里的3000余元现金转给了自己,又匆匆加入了送亲的行列。
次日上午,张某盘算着娄某手
机中还有资源可用,于是给娄某的微信好友(自己认识的除外)群发了一条消息:“微信上有500块钱没有?急用,一会儿现金存上还你。”有几个娄某的微信好友毫不犹豫地就把钱转了过去。其中一人心存顾虑:刚新婚第二天怎么会找人借钱呢?便告知了娄某的老公,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农村有结婚第二天新娘家人要到婆家看新娘的习俗。还没来得及领取下一个转账的张某也被家人喊去了。席间听到娄某的婆家和娘家人都在议论手机被盗及钱被转走一事,又听说娄某要报警,做贼心虚的张某饭也没吃就仓皇离开了。作案后,张某时常精神恍惚,认为自己迟早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为此承受着巨大的心里压力。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张某于2018年8月8日到警方投案自首,以求得到法律的宽大和内心的解脱。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夏兴宇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