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要求,延津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监察体制改革、践行“四种形态”、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廉政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开展巡察监督等6个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推动了新时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十二届延津县纪委四次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新乡日报》和“清风延津”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延津县纪检监察工作系列报道,全面回顾2018年延津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奋斗历程,敬请关注。
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以来,延津县切实按照省、市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市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有序、审慎稳妥地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8年1月16日,延津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共同为延津县监察委员会揭牌。红绸缓落,崭新的监察委牌匾赫然屹立。
挂牌即开工,开局就冲刺。
从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这一天起,延津县纪委监察委以全新的面貌和奋进的姿态踏上了反腐败斗争新征程。
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延津县委主动担责,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
县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统筹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谋划部署、组织实施、难点解决和督导落实;主持制订了《延津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涵盖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基本原则、试点任务、实施步骤、组织领导6个方面内容;安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县纪委提供独立办公办案环境,满足县纪委监察委工作需要。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扎实有序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县纪委切实履行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工作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抽调编办、财政、人社等成员单位精干力量,成立了综合协调、组织转隶、纪法衔接、宣传报道、保障服务5个工作组。通过细致的分工,将任务明确到各组、将责任压实到个人,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各工作组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
把握关键环节推进全面融合
路线确定了,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延津县纪委积极稳定涉改人员思想,在县纪委机关对常委班子、各室(部)负责同志进行面对面交谈,听取其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其在内设机构调整中的个人意愿;对县检察院符合
转隶条件的同志开展谈心谈话3轮23人次,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引导转隶人员在理念上、情感上尽快融入新环境。
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延津县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将转隶人员与原纪委干部混合编成、交叉配置,推动在实际工作中尽快互相熟悉、互相学习,真正做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
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充电蓄能的培训始终及时跟进,缺什么,补什么。一年来,先后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参加省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4期,举办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廉政教育、县域发展等各类培训班8期,不断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使命的能力和水平。
迅速发挥作用释放改革效能
2018年5月3日,延津县纪委监察委承办了全市首例指定管辖留置案件。经验不能坐等,改革需要创新。延津县纪委监察委抽调精兵强将,安排纪检干部和转隶人员混编上阵,外调、内审、案管、技术各负其责,各展所长,并安排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对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核把关。2018年12月28日,被告人被延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凭借东风劲,扬帆正当时”。留置案件的成功办结,实现了纪法的无缝衔接,推动了人员的深度融合,也标志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派驻机构切实履职。划转编制48名,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12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实现县级派驻全覆盖。派驻机构围绕日常监督检查、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等任务无缝对接,立即开展工作,“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彰显。
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县监察委向全县12个乡(镇)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根据县监察委的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实现对乡(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监察全覆盖。
改革成效怎么样,数据最有说服力。2018年,延津县纪委监察委共处置问题线索353件,立案241件,结案222件,党纪政务处分291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4起,党纪政务处分41人。此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调研、案件查办、以案促改、信访问题化解等工作均居全市前列……一连串荣誉的背后,是对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最有力的印证。
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新征程承载新使命。延津县纪委监察委将坚守政治机关根本定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持续做好深度融合,为在中原更加出彩画卷中绽放延津特色贡献力量。
(韩永岭刘振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