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宗斌)2月28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去年全市12315工作机构受理的消费者诉求情况。去年全年,共收到居民诉求3236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2.86万元。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12315工作机构共收到居民诉求3236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7.02%。其中,受理消费者咨询案件22514件,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8479件,受理消费者举报案件1376件(已处理1333件,办结率96.88%),全年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2.86万元。
据了解,去年,全市12315工作机构受理的消费者咨询量同比上升了17.79%,主要集中在商品质量三包、微商购买商品售后、网购商品消费、预付费(卡)服务消费和投诉举报处理进程等方面。非工商业务的咨询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问题、停车场收费、景区乱收费、快递公司、房屋质量问题、购物不开发票等方面。
去年,全市12315工作机构受理的消费者投诉量同比上升53.27%。投诉情况显示,日用百货、食品、交通工具等商品类投诉量4609件,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等服务类投诉量3870件。
据介绍,日用百货、食品、交通工具类投诉位居商品消费类投诉前三位。食品类投诉主要体现在:消费者盲目办理预付费(卡),食品包装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商家拒绝使用团购券、未消费退款难等问题。而交通工具类投诉主要反映在:购买新车后涉及汽车及零部件出现问题,商家不按国家规定“三包”维修或者拖延不修,购车后不给车辆合格证,强制购买汽车保险等。
服务类投诉中,电信服务类投诉量仍居首位。电信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业务、开通套餐、擅自增加流量包,无故扣费等。
去年,我市12315工作机构受理的举报案件同比增长了64%。从案件的违法性质来看,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法规、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数量较多。其中,主要问题是商家无照经营、超出核准登记范围经营。
随着互联网业务的普及,互联网也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渠道。据悉,去年全市12315工作机构共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3662件,已办结3143件,办结率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