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河南省省辖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南临黄河,紧邻河南省省会郑州,建国初期为平原省省会。新乡是中原经济区及中原城市群核心区重要城市,也是豫北的经济、教育、交通、商贸物流中心。
新乡市拥有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电池工业之都、中国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中国最佳商业城市、中国最佳生态宜居城市等多项荣誉。
1949年8月,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国家决定成立平原省。当时在原新乡县基础上,扩大建立新乡市,并作为平原省的省会。平原省所管辖的范围,包
括现在的新乡市、焦作市、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菏泽市、临清市、邯郸市、长治市、晋城市等。这个新成立的城市,一下子承担起省、地、市、县四重建设任务在我国也很少见。1952年,平原省撤销后,新乡仍然承担着晋冀鲁豫联络中心的责任。四省有关各区经常召开经济技术合作座谈会,协调各区的经济发展,真是任重而道远。
新乡市自改革开放以来,各区县经济飞速发展,开辟了具有特色的“工业集聚园”,如牧野区的物理化学能源工业园、长垣起重机工业园、新乡高新技术西区(新乡县属)等,都具有较雄厚的经济基础。(待续)
(本报记者赵劲松通讯员郑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