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欠他人债务不是积极偿还,而是推三阻四,被法院拘留后才幡然悔悟,积极找申请人协商结案。近日,3名被执行人按照协议履行了第一批执行款。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王某冰、孙某甲、孙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封丘县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王某冰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14.5万元及利息,被告孙某甲、孙某乙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虽经执行干警多次耐心地释法明理,但王某冰、孙某甲、孙某乙总以种种借口拒不偿还。经核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冰名下有轿车一辆,但其又拒绝提供车辆下落。鉴于3人的行为,该院决定予以司法拘留。由于被执行人孙某甲因另案被该院拘留,该院将被执行人王某冰、孙某乙司法拘留15日。
在拘留期满后,3人幡然悔悟,一起找到申请人协商,并达成首次偿还申请人案件款9.5万元、剩余案件款将在2019年12月31日前还完的和解协议。 (郭文涛连明佳)